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40.⑸在这些因素中,第一个就是夫妻双方都排斥宗教信仰。对那些将教会的神圣事物弃之身后的人来说,从脸到后脑勺,或从胸到背都没有善爱。虽然从身体的角度来看可能有一些,但在灵里则没有。在这种人里面,良善被置于邪恶的外围,并把它们遮盖起来,如同金光闪闪的长袍包裹腐朽的身体。居于内在并被遮盖的邪恶通常是仇恨和反对一切属灵事物的内在争战。因为他们所拒绝的教会一切事物本质上是属灵的。由于真正的婚姻之爱是一切属灵之爱的根基,如前所述(65节),故显而易见,其内在仇恨反对这爱,这些人所感受或特有的爱支持它的反面,也就是对通奸的爱。因此,比起其他人,他们更嘲弄这一真理:人皆照其教会状态而享有婚姻之爱。事实上,一提及真正的婚姻之爱,说不定他们会放声大笑。若发生这种事,不必介意。然而,要原谅他们,因为让他们认为婚姻中的拥抱不同于淫行中的拥抱,就像让骆驼穿过针眼一样不可能。像这样的人对婚姻之爱比其他人更冷淡。他们即便与配偶连合,也只是为了前面(153节)所列举的某些外在因素,这些外在因素约束并绑定他们。对他们来说,属于灵魂,因而属于心智的内层日益关闭,在身体里面被阻塞;然后,在其身体的内层,并由此在其思维的最低层,两性情爱还会变得卑劣,或变成疯狂的淫荡。这些人就是79节记事中所指的那些人,若愿意,可参看一下。
5.不过,要理解这一点,必须清楚知道:就爱的本质而言,主就是爱,也就是神性之爱,故在天堂天使面前显为一轮太阳;热和光从这太阳发出;所发之热本质上是爱,所发之光本质上是智慧;天使接受属灵之热和光到何种程度,就在何种程度上成为爱和智慧,但不是从他们自己,而是从主。这属灵之热和光不仅流入并影响天使,还流入并影响世人,直到他们接受的程度。他们按着他们爱主爱邻的程度而成为接受者。
这太阳本身,或神性之爱,无法通过它的热和光直接从自己创造任何人,因为这样一个人本质上是爱,就是主自己。但它能以被如此形成,以至于能接受热本身和光本身的物质材料来创造;恰如自然界的太阳无法通过它的热和光直接使地萌芽,而是通过它能以其热和光存在于其中的土壤物质产生它们,并使它们生长。从《天堂与地狱》一书(116—140节)可以看到,在灵界,主的神性之爱显为一轮太阳,属灵之热和光从它发出,天使从这热和光获得爱和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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