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40.⑸在这些因素中,第一个就是夫妻双方都排斥宗教信仰。对那些将教会的神圣事物弃之身后的人来说,从脸到后脑勺,或从胸到背都没有善爱。虽然从身体的角度来看可能有一些,但在灵里则没有。在这种人里面,良善被置于邪恶的外围,并把它们遮盖起来,如同金光闪闪的长袍包裹腐朽的身体。居于内在并被遮盖的邪恶通常是仇恨和反对一切属灵事物的内在争战。因为他们所拒绝的教会一切事物本质上是属灵的。由于真正的婚姻之爱是一切属灵之爱的根基,如前所述(65节),故显而易见,其内在仇恨反对这爱,这些人所感受或特有的爱支持它的反面,也就是对通奸的爱。因此,比起其他人,他们更嘲弄这一真理:人皆照其教会状态而享有婚姻之爱。事实上,一提及真正的婚姻之爱,说不定他们会放声大笑。若发生这种事,不必介意。然而,要原谅他们,因为让他们认为婚姻中的拥抱不同于淫行中的拥抱,就像让骆驼穿过针眼一样不可能。像这样的人对婚姻之爱比其他人更冷淡。他们即便与配偶连合,也只是为了前面(153节)所列举的某些外在因素,这些外在因素约束并绑定他们。对他们来说,属于灵魂,因而属于心智的内层日益关闭,在身体里面被阻塞;然后,在其身体的内层,并由此在其思维的最低层,两性情爱还会变得卑劣,或变成疯狂的淫荡。这些人就是79节记事中所指的那些人,若愿意,可参看一下。
25.分散在全球各地、被称为一个团契的教会也是这样,因为它就像一个头下面的一个身体。众所周知,头可随意支配它下面的身体;因为理解力和意愿居于头脑;身体受理解力和意愿驱使进入行为,以致身体无非是一个顺从的仆人。正如身体离了头脑中的理解力和意愿什么也做不了,教会离了神照样什么也做不了。身体看似自己行动,如手脚看似自己活动,或口舌看似自己口齿清晰;而事实上,它们丝毫不是凭自己行动,而是凭头脑中意愿的情感和随之理解力的思维行动。假如一个身体有数个头,每个头都照自己的理解力和自己的意愿自由行动,这样的身体能持续存在吗?因为一个头所具有的那种一致性绝无可能存在于数个头之间。教会是这样,由无数天使构成的天堂也是这样。所有天使若非仰望同一位神,就会彼此分离,天堂也会分崩离析。因此,天堂天使仅仅思及多神,就会立刻被分离出去;事实上,他会被扔到天堂的最边缘,然后沉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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