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34

第11章 婚姻冷淡

11章 婚姻冷淡、分离和离婚的因素

234.我在此论述婚姻冷淡的因素,同样要论述分离以及离婚的因素。这是因为它们都连贯在一起;事实上,分离唯独出自婚后逐渐产生的各种冷淡,或婚后所发现的造成冷淡的各种因素。而离婚则是通奸的后果,因为通奸与婚姻完全对立;对立制造冷淡,即便不是夫妻双方都冷淡,至少有一方是冷淡的。这就是为何我将冷淡、分离和离婚的因素放在一章里的原因。按顺序阐述能更清楚地看出这些因素如何连贯在一起,顺序如下:

(1)既有属灵之热,也有属灵之冷;属灵之热是爱,属灵之冷是爱的缺失。

(2)在婚姻中,属灵之冷就是灵魂的分裂和心智的分离;冷漠、不和、蔑视、反感、憎恶由此而来;在很多情况下,这些最终导致从床榻、卧室和家里分离。

(3)逐渐冷淡的因素有很多,其中有些是内在的,有些是外在的,有些则是偶然的。

(4)冷淡的内在因素源于宗教信仰。

(5)在这些因素中,第一个就是夫妻双方都排斥宗教信仰。

(6)第二个是一方拥有宗教信仰,而另一方没有。

(7)第三个是夫妻双方拥有不同的宗教信仰。

(8)第四个是执着于虚假的宗教信仰。

(9)这些是内在冷淡的因素,但在很多情况下并未伴随外在冷淡。

(10)冷淡的外在因素也有很多,其中第一个是性格和行为上的不同之处。

(11)第二个是认为婚姻之爱与淫乱之爱没什么不同,只不过前者是合法的,后者是非法的。

(12)第三个是夫妻双方争夺主导地位。

(13)第四个是缺乏学习或工作的兴趣,这会造成情欲放荡。

(14)第五个是外在地位和条件的不平等。

(15)还有几个分居的因素。

(16)其中第一个是智力缺陷。

(17)第二个是身体缺陷。

(18)第三个是婚前性无能。

(19)通奸是离婚的因素。

(20)冷淡的偶然因素也有很多,其中第一个是源于不断被允许的平淡。

(21)第二个是迫于婚约和法律,与对方共同生活似乎不自由的感觉。

(22)第三个是妻子宣告并谈论自己的爱情。

(23)第四个是男人日夜思想他的妻子是有欲求的;相反,妻子却以为她的丈夫不愿意。

(24)冷淡因在心智中发展,故也在身体中发展;随着冷淡的日益加剧,身体的外在部分也就关闭了。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最后的审判(续) #23

23.⑵最后审判前的

23.⑵最后审判前的征兆和察罚。那些为自己造假天堂的人上面出现了某种像暴风云一样的东西,这种表象是由于主在他们头顶上的天使天堂中的同在,特别是由于祂在最低层天堂中的同在。祂的同在是为了防止该天堂的居民当中有人因与假天堂的联结而被裹挟走,并与他们一同灭亡。此外,高层天堂也会下降,从而离他们更近,这会揭开那些即将面临审判之人的内层;一旦内层揭开,他们就不再像以前那样看似道德的基督徒,而是变得像恶魔。他们会针对神、主、圣言、信和教会而彼此闹事、争吵;由于那时他们的恶欲也得以自由放任,所以他们带着蔑视和嘲笑弃绝这一切,并冲进各种罪恶中。这些所谓的天堂居民的状态就这样发生改变。与此同时,他们用世人所不知的技巧为自己所造的一切壮丽表象都消失不见了。他们的宫殿变成了简陋的棚屋;他们的花园变成了沼泽;他们的教堂变成了一堆堆废墟;甚至连他们所住的山冈都变成了砾石堆,以及对应于他们邪恶的心智和欲望的其它类似事物。因为灵界的一切可见事物都是灵人与天使的情感的对应。这些就是审判即将到来的征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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