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34

第11章 婚姻冷淡

11章 婚姻冷淡、分离和离婚的因素

234.我在此论述婚姻冷淡的因素,同样要论述分离以及离婚的因素。这是因为它们都连贯在一起;事实上,分离唯独出自婚后逐渐产生的各种冷淡,或婚后所发现的造成冷淡的各种因素。而离婚则是通奸的后果,因为通奸与婚姻完全对立;对立制造冷淡,即便不是夫妻双方都冷淡,至少有一方是冷淡的。这就是为何我将冷淡、分离和离婚的因素放在一章里的原因。按顺序阐述能更清楚地看出这些因素如何连贯在一起,顺序如下:

(1)既有属灵之热,也有属灵之冷;属灵之热是爱,属灵之冷是爱的缺失。

(2)在婚姻中,属灵之冷就是灵魂的分裂和心智的分离;冷漠、不和、蔑视、反感、憎恶由此而来;在很多情况下,这些最终导致从床榻、卧室和家里分离。

(3)逐渐冷淡的因素有很多,其中有些是内在的,有些是外在的,有些则是偶然的。

(4)冷淡的内在因素源于宗教信仰。

(5)在这些因素中,第一个就是夫妻双方都排斥宗教信仰。

(6)第二个是一方拥有宗教信仰,而另一方没有。

(7)第三个是夫妻双方拥有不同的宗教信仰。

(8)第四个是执着于虚假的宗教信仰。

(9)这些是内在冷淡的因素,但在很多情况下并未伴随外在冷淡。

(10)冷淡的外在因素也有很多,其中第一个是性格和行为上的不同之处。

(11)第二个是认为婚姻之爱与淫乱之爱没什么不同,只不过前者是合法的,后者是非法的。

(12)第三个是夫妻双方争夺主导地位。

(13)第四个是缺乏学习或工作的兴趣,这会造成情欲放荡。

(14)第五个是外在地位和条件的不平等。

(15)还有几个分居的因素。

(16)其中第一个是智力缺陷。

(17)第二个是身体缺陷。

(18)第三个是婚前性无能。

(19)通奸是离婚的因素。

(20)冷淡的偶然因素也有很多,其中第一个是源于不断被允许的平淡。

(21)第二个是迫于婚约和法律,与对方共同生活似乎不自由的感觉。

(22)第三个是妻子宣告并谈论自己的爱情。

(23)第四个是男人日夜思想他的妻子是有欲求的;相反,妻子却以为她的丈夫不愿意。

(24)冷淡因在心智中发展,故也在身体中发展;随着冷淡的日益加剧,身体的外在部分也就关闭了。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最后的审判 #27

27.⑷由于今后所有

27.⑷由于今后所有将要出生的人也会进入灵界,所以显而易见,灵界规模庞大,并且具有这样的性质,各个星球上的人所住的自然界根本无法与之相比。这一点从自创世之初以来已经进入并聚集在灵界的不计其数的人明显看出来,从未来加入他们的不断增长的人类也可以推断出来;并且这一过程是永无止境的,如前所示(6-13节),因为人类在地上的繁衍将永不止息。

当我的眼睛(译注:灵眼)被打开时,我有时会看到已经在那里的人数量何等庞大,多到几乎数不清,因为仅仅在一个地方和一个区域就有千千万万的人。那么其它地方又必有多少人呢?那里的所有人都聚集成各个社群,这些社群为数众多,各在其位的每个社群形成三层天堂和它们之下的三层地狱。因此,有些人在高处,有些人在中间,有些人在他们下面;有些人在他们之下的最低区域或地狱。那些在上层的人就像世人住在城市那样毗邻而居,总计有数十万人。由此明显可知,从那里的人数来看,世人所住的自然界无法与灵界相比。所以当一个人从自然界跨入灵界时,就好像从一个小村子来到一座大城市。

就质量而言,自然界也无法与灵界相比,这一点从以下证据明显看出来,即:存在于自然界的一切事物,灵界都有;除此之外,灵界还有无数这个世界上从未看见,或不能看见的事物,因为灵界的一切属灵事物都按自己的独特方式以一种看似属世事物的形式来体现,并且各都具有无限的多样性。属灵事物在质量上远远超越属世事物,以至于能被属世感官所感知的事物很少;对于从属灵心智所接受的东西,属世感官从中连千分之一都接受不到。属灵心智的一切活动,都以那里的人看得见的形式来呈现。这就是灵界的宏伟壮观景象无法描述的原因。而且这些会随着在天堂的人类数目增多而增长,因为那里的一切事物都以对应于各人在爱与信,因而在聪明与智慧上的状态的形式来显现。因此,随着人数的增长,它们的多样性也不断增长。这就是为何那些被提入天堂的人都说,他们在那里所看见和听见的东西,都是眼睛未曾看见,耳朵未曾听见的。

这些证据足以证实,灵界具有这种性质:自然界无法与之相比。至于它是什么样,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那里论述了天堂的两个国度(20-28节);天堂社群(41-50节);天堂里的代表和表象(170-176节);天堂天使的智慧(265-275节)。然而,那里所描述的事物还是极少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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