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11章 婚姻冷淡、分离和离婚的因素
234.我在此论述婚姻冷淡的因素,同样要论述分离以及离婚的因素。这是因为它们都连贯在一起;事实上,分离唯独出自婚后逐渐产生的各种冷淡,或婚后所发现的造成冷淡的各种因素。而离婚则是通奸的后果,因为通奸与婚姻完全对立;对立制造冷淡,即便不是夫妻双方都冷淡,至少有一方是冷淡的。这就是为何我将冷淡、分离和离婚的因素放在一章里的原因。按顺序阐述能更清楚地看出这些因素如何连贯在一起,顺序如下:
(1)既有属灵之热,也有属灵之冷;属灵之热是爱,属灵之冷是爱的缺失。
(2)在婚姻中,属灵之冷就是灵魂的分裂和心智的分离;冷漠、不和、蔑视、反感、憎恶由此而来;在很多情况下,这些最终导致从床榻、卧室和家里分离。
(3)逐渐冷淡的因素有很多,其中有些是内在的,有些是外在的,有些则是偶然的。
(4)冷淡的内在因素源于宗教信仰。
(5)在这些因素中,第一个就是夫妻双方都排斥宗教信仰。
(6)第二个是一方拥有宗教信仰,而另一方没有。
(7)第三个是夫妻双方拥有不同的宗教信仰。
(8)第四个是执着于虚假的宗教信仰。
(9)这些是内在冷淡的因素,但在很多情况下并未伴随外在冷淡。
(10)冷淡的外在因素也有很多,其中第一个是性格和行为上的不同之处。
(11)第二个是认为婚姻之爱与淫乱之爱没什么不同,只不过前者是合法的,后者是非法的。
(12)第三个是夫妻双方争夺主导地位。
(13)第四个是缺乏学习或工作的兴趣,这会造成情欲放荡。
(14)第五个是外在地位和条件的不平等。
(15)还有几个分居的因素。
(16)其中第一个是智力缺陷。
(17)第二个是身体缺陷。
(18)第三个是婚前性无能。
(19)通奸是离婚的因素。
(20)冷淡的偶然因素也有很多,其中第一个是源于不断被允许的平淡。
(21)第二个是迫于婚约和法律,与对方共同生活似乎不自由的感觉。
(22)第三个是妻子宣告并谈论自己的爱情。
(23)第四个是男人日夜思想他的妻子是有欲求的;相反,妻子却以为她的丈夫不愿意。
(24)冷淡因在心智中发展,故也在身体中发展;随着冷淡的日益加剧,身体的外在部分也就关闭了。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130.天使始终将脸转向显为太阳的主,因为他们在主里面,主在他们里面。主从内在引导他们的情感和思维,不断将它们转向祂自己。因此,他们不能不仰望显为太阳的主所在的东方。由此明显可知,不是天使将自己转向主,而是主将他们转向祂自己。因为当天使更内在地思考主时,他们只会想到祂在他们里面。真正的内在思维不会产生距离的表象,唯有外在思维才会,外在思维与眼睛的视觉行如一体。这是因为外在思维在空间中,而内在思维则不然;外在思维即便不在空间中,如在灵界的情形,仍处于空间的表象。
不过,以空间思考神的人很难理解这些事。因为神无处不在,却不在空间中。因此,祂既在天使之内,又在天使之外;所以天使既能在自己之内,也能在自己之外看见神,也就是主:当出于爱与智慧思想主时,便在自己之内看见;当思想爱与智慧时,便在自己之外看见。关于这个主题,我们会在《主的全在、全知和全能》的论著中详细说明。人人都要当心,不要陷入可憎的异端邪说,以为神将自己注入人,并存在于他们里面,而不再存在于自己里面。事实上,神无处不在,既在人之内,又在人之外;因为祂在一切空间中,却无关空间(如前所示,7-10,69-72节)。神若在人里面,不仅是分裂的,还被封闭在空间中。事实上,人甚至会认为自己就是神。这种异端邪说如此可憎,以致在灵界,它闻上去如腐肉般恶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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