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31

231.对此,我补充

231.对此,我补充三个记事。记事一:

有一次,我听到低下传来一些叫嚷声,仿佛通过水流咕噜咕噜涌上来。只听见左边那道叫嚷声喊着说:“哦,多么公正!”右边那道喊着说:“哦,多么有学问!”第三道在我身后,喊着说:“哦,多么有智慧!”我不禁想,难道地狱也有公正、学问和智慧?我忍不住想去看看那里是否有这样的人。便有声音从天上传来,对我说:“你必看到、听到。”于是,我在灵里离开家,看到我面前的地上有一个开口。我走过去往里一瞧,见有一个梯子。我顺着梯子下来,到了底部,看到平原长满灌木,其中夹杂着荆棘和荨麻。我问这里是不是地狱,他们说:“这是低地,就在地狱正上方。”我依次循声而去,先来到喊“哦,多么公正”的地方。只见这里聚集着一群人,他们在世时是凭偏袒和贿赂判案的法官;然后又来到喊“哦,多么有学问”的地方,发现所聚集的这群人在世时喜欢逻辑推理;最后来到喊“哦,多么有智慧”的地方,发现所聚集的这群人在世时热衷于证明一切。

我从此处返回发出第一道喊声处,也就是凭偏袒和贿赂判案、却被誉为“公正”的法官所在的地方。只见一侧有一座砖砌的圆形剧场,屋顶是用黑瓷砖盖的。我被告知,这是他们的法庭。剧场北边有三个入口,西边有三个入口,而南边和东边一个入口也没有。这表明他们的判决并不公正,而是武断的。剧场中间有一个壁炉,炉边的仆人正往炉内扔粘满硫磺和沥青的原木。摇曳的火光映照在灰泥墙上,呈现出晚上和黑夜的鸟类形像。这壁炉和投射这些形像的摇曳火光表现了他们的判决,暗示他们能以虚假的色彩描画问题的真相,使其看上去有利于他们所偏袒的那一方。

半小时后,我看到一些穿着礼袍和长外衣的年长者和年轻人进来了。他们摘下帽子,在桌旁各就各位进行审判。然后,我听见并发觉他们如何娴熟巧妙地倾向所偏袒的那一方,并扭曲他们的判决,使它们看似公正;甚至到了连他们本人也觉得不公正就是公正,公正反而成了不公正的地步。他们的这种错觉能从他们脸上看出来,也能从他们说话的语气听出来。凭天堂所赋予的启示,我能察觉每个要点是否有效。然后,我目睹了他们如何热情地沉浸于不公,并赋予它公正的表象,拣选对其有利的法律条文,通过巧妙的推理诱使其他人站在他们这一边。作出判决后,法官们将其传达给他们外边的当事人、朋友和支持者;而这些人为回报他们的偏袒,就大声喊着说:“哦,多么公正!哦,多么公正!”声音在街上传得很远。

这事过后,我与天上来的一些天使谈到这些法官,将我的所见所闻告诉他们。天使说:“在其他人看来,这类法官看似具有敏锐的理解力;而事实上,他们看不到一丁点公正与公平。若拿走他们的偏袒,他们坐在审判席上就和雕像一样哑口无言,只会说:‘我同意,我赞同这个或那个判决。’原因在于,他们所有的判决都基于偏见,案子自始至终都充满偏见和偏袒。所以,他们只看有利于他们朋友的东西;凡反对他的东西,他们则一概搁置,即便又拾起来,也是将其卷入争论,就像蜘蛛用蛛网缠住并吞食猎物那样。正因如此,若非落入他们偏见的蛛网,他们就看不到任何有效的要点。他们接受过测试,以查看他们能否找到有效点,结果发现他们不能。你们世界的居民对此会感到惊讶,但你可以告诉他们,这是被天上的天使所检验过的真理。由于这些法官无法看到任何公正,所以我们在天上并不把他们看作人,而是看作人形的怪物;他们的头是偏袒,胸是不公,手和脚是证据,脚底是公正。因此,若公正不利于他们的朋友,他们就会把它踩在脚底下,并践踏它。不过,你很快会看到,从天上观之,他们在我们眼里是何模样,因为他们的结局近了。”

看哪,就在这时,地面突然裂开了,桌子接连倒下。这些法官,连同整个剧场都被吞没了。他们被扔进洞穴的监牢中。然后,天使对我说:“你想看看他们在那里的情况吗?”看呀,他们的脸就像抛过光的钢;他们的身体从脖子到腰就像穿着豹皮的石雕;他们的脚则像蛇。我还发现,他们曾搁在桌子上的法律书籍变成了扑克牌。他们现在的任务不再是坐着审判,而是将朱红色的颜料制成胭脂,涂在娼妓的脸上,从而把她们变成美人。

看完这一幕,我想去造访其它两组人:一组是逻辑贩子,另一组是证明贩子。但天使对我说:“等一下,在他们上方、离他们最近的社群会派天使护送你。在他们的帮助下,你会从主得到启示,还将看到令人震惊的景象。”


圣爱与圣智 #404

404.(6)婚礼后

404.(6)婚礼后的第一次结合是通过对知道的情感(译注:俗称求知欲)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情感。我们所说的婚礼是指人出生后的状态,即从一种无知的状态到一种聪明的状态,再从这种聪明的状态到一种智慧的状态。此处的婚礼不是指第一个状态,也就是完全无知的状态,因为这时没有出自理解力的思维,只有出自爱或意愿的一种模糊情感。这种状态是婚礼的前奏。在第二个状态,也就是一个人在童年时的状态里面有一种求知欲,如我们所知道的。正是藉着这种求知欲,幼童学会说话和阅读,然后逐渐获得属于理解力的知识。毫无疑问,正是属于意愿的爱实现这一切。因为如果爱或意愿不驱动,这一切是不会实现的。凡理性考虑经验的人都会承认,每个人出生后都拥有求知欲,并藉着这种求知欲获得知识,他的理解力通过这些知识逐渐形成、成长并完善。对真理的情感就来自这种求知欲,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当一个人出于求知欲而变得聪明时,与其说他被求知欲引导,不如说他被一种对在他所喜欢的问题,无论经济、社会问题,还是道德问题上进行推理并得出结论的情感引导。当这种情感被提升到属灵事物时,它就变成对属灵真理的情感。婚礼的初始状态就是求知欲,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对真理的情感是一种升华的求知欲;因为对真理的情感就是出于情感想要知道真理,并且当他发现真理时,就会出于情感的喜乐而吸收它们。

(7)第二次结合是通过对理解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感知。对凡愿意理性思考并研究这个问题的人来说,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从理性思考明显可知: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是理解力的两种能力,这两种能力在有些人身上合二为一,在有些人身上则不然。它们在那些愿意用理解力感知真理的人身上合二为一,但在那些只愿意知道真理的人身上则不然。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即:每个人都照着他对理解真理的情感程度而拥有对真理的感知。如果拿走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不会存在。相反,赋予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会照着对真理的情感程度而存在。凡理性完好无损的人都不缺乏对理解的感知,只要他拥有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前面已经说明,每个人都拥有理解真理的官能,这种官能被称为理性。

(8)第三次结合是通过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思维。对知道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理解真理的情感是另一回事,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又是另一回事。同样,对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真理的感知是另一回事,思维又是另一回事。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但在那些对它们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显而易见的。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因为对那些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之人来说,这些运作在思维中是同步发生的,并且同步时是无法区分的。当人的灵在身体里面思考时,尤其当他与其他人在一起时,他处于明显的思维之中;但当他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并由此进入对真理的感知时,就会处于灵的思维,也就是沉思之中。事实上,这种思维会沉入身体的思维,但会沉入静默的思维;因为它在身体思维之上,可以说视思维从记忆中所提取的元素在它之下,并利用它们要么形成结论,要么提供证明。但对真理的情感本身仅被感知为一种意愿的动力,这种动力来自存在于沉思里面作为它的生命,并且很少被注意到的某种快乐感觉。

由此可见,这三者,即对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和思维,是从爱中依次产生的,它们只存在于理解力中。因为当爱进入理解力时(这种情况发生在两者实现结合之时),它首先产生对真理的情感,然后产生对理解它所知道的东西的情感,最后产生对在身体思维中看见它所理解的东西的情感;因为思维无非是一种内在视觉。诚然,思维是首先出现的,因为思维是属世心智的一种官能。但思维照着来自对真理的情感的对真理的感知而最后出现。这后一种思维是智慧的思维,而第一种思维是从记忆通过属世心智的视觉所形成的思维。爱或意愿在理解力之外的一切运作,都与对良善的情感有关,与对真理的情感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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