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30

230.(21)人的

230.(21)人的婚姻之爱越衰退和丧失,他就越接近动物的本性。这是因为,人越享有婚姻之爱,就越属灵;越属灵,就越是一个人。人是为死后生活而生的;他能获得这种生活,是因为他拥有属灵的灵魂在里面,他能凭自己的理解官能被提升至这种生活。如果此时他的意愿也能凭所赋予它的本能被提升,那么死后,他便享有天上的生活。如果他的爱是婚姻之爱的对立面,情形则正相反。因为他的爱越对立,他就越属世;而纯属世人在欲望、嗜好和它们所给予的乐趣方面就像一个动物,唯一区别在于:他拥有将其理解提升至智慧之光的官能,还拥有将其意愿提升至天上的爱之热的官能。这些官能不会从任何人那里被夺走;因此,纯属世人尽管在欲望、嗜好和它们所给予的乐趣方面就像一个动物,但死后仍旧活着;只是处于与他过去的生活相对应的状态。由此明显可知,人照着婚姻之爱的衰退而越来越接近动物的本性。这一点似乎与以下事实相矛盾,即:尽管有些人的婚姻之爱已经衰退并丧失,但他们依旧是人。但我们所指的是那些出于淫乱之爱而轻视婚姻之爱,从而使它衰退并丧失的人。

圣爱与圣智 #146

2.13从显为太阳的

2.13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并产生天堂的热与光的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就是发出的神性,也就是圣灵

146.我们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已说明,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神性三位一体在祂里面,这神便是主;还说明,祂里面的神性三位一体被称为“父”、“子”和“圣灵”;作为其它一切存在之源头的神性被称为“父”,神性人身被称为“子”,发出的神性被称为“圣灵”。人们虽称圣灵为发出的神性,却不知它为何被称为“发出”。之所以不知道,是因为迄今为止,人们尚不知主在天使面前显为一轮太阳,这太阳发出的热本质上是神性之爱,发出的光本质上是神性智慧。只要这些事不为人知,就不可能知道发出的神性本身并非一个神性;所以《亚他尼修信经》关于神性三位一体的教义声称: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

然而,当知道主显为一轮太阳时,就能对被称为圣灵的发出神性获得一个正确观念,即:它与主是一体,但从祂发出,就像热与光从太阳发出。由于同样的原因,天使拥有的爱与智慧越多,拥有的神性之热与神性之光就越多。如果不知道主在灵界显为一轮太阳,祂的神性以上面所描述的方式从它发出,没有人能知道“发出”是什么意思;例如,它是否意味着只是与那些属圣父和圣子的事物交流,或只是启示和教导。但一直以来人们都知道神为一,是全在的,故将发出的神性视为一个神性位格,并称其为神,从而分裂神,这与被启示的理性并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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