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9.⒇主为那些渴望真正婚姻之爱的人提供相似的配偶,若在世上找不到,就在天上提供一个。这是因为,凡建立在真正婚姻之爱基础上的所有婚姻都是由主提供的。前面已说明(130—131节),它们出自主。至于它们如何在天上被提供,我听天使们这样描述:主的圣治在婚姻方面并在婚姻中是最具体、最普遍的,因为天上的一切快乐皆从婚姻之爱的快乐流出,如同甜水从源泉流出。故规定,在婚姻上彼此般配的夫妻要出生,并在主的引导下被抚养长大,不断为婚姻做好准备;无论男孩女孩,都没有意识到这一点。然后,经过一段时期后,现为适婚少女的女孩和现为预备结婚的少男的男孩仿佛在命运的安排下在某个地方相遇并发现彼此。凭着某种本能,他们立刻意识到他们是天生一对,并且似乎出于某种内在指示心里思想:少男想:她是我的;少女想:他是我的。等到这种想法在各自心里沉稳一段时间后,他们决心互相交谈,然后订婚。我们说仿佛在命运的安排下凭着本能和指示,其实意思是说凭着圣治,因为当不了解圣治时,表面上看的确是这样。事实上,主会打开他们内在的相似之处,以使他们发现彼此。
18.天堂来自人类,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天使的心智和人类的心智是相似的。两者都享有理解、感知和意愿的能力;两者也都是为接受天堂而形成的。因为人类心智和天使心智一样拥有智慧;只是它在世上不那么智慧,因为它活在一个肉体中。在这肉体里面,它的属灵心智作属世的思考,因为此时,其与天使相同的属灵思维向下流入对应于属灵观念的属世观念,以这种方式在它们里面被感知。但当人的心智从它与肉体的联系中释放出来时,情况就不同了;这时,它不再作属世的思考,而是作属灵的思考;当作属灵的思考时,它就像天使那样思想对属世人来说不可理解且无法形容的事。由此明显可知,人的内在被称为他的灵,本质上就是一位天使。一位天使处于一个完美的人的形式,这一点可见于《天堂与地狱》一书(73-77节)。但当人的内在不向上打开,只向下打开时,它从身体释放出来后,尽管仍处于一个人的形式,但该形式是可怕的,如恶魔一般,因为它不能仰望天堂,只能俯视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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