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9.⒇主为那些渴望真正婚姻之爱的人提供相似的配偶,若在世上找不到,就在天上提供一个。这是因为,凡建立在真正婚姻之爱基础上的所有婚姻都是由主提供的。前面已说明(130—131节),它们出自主。至于它们如何在天上被提供,我听天使们这样描述:主的圣治在婚姻方面并在婚姻中是最具体、最普遍的,因为天上的一切快乐皆从婚姻之爱的快乐流出,如同甜水从源泉流出。故规定,在婚姻上彼此般配的夫妻要出生,并在主的引导下被抚养长大,不断为婚姻做好准备;无论男孩女孩,都没有意识到这一点。然后,经过一段时期后,现为适婚少女的女孩和现为预备结婚的少男的男孩仿佛在命运的安排下在某个地方相遇并发现彼此。凭着某种本能,他们立刻意识到他们是天生一对,并且似乎出于某种内在指示心里思想:少男想:她是我的;少女想:他是我的。等到这种想法在各自心里沉稳一段时间后,他们决心互相交谈,然后订婚。我们说仿佛在命运的安排下凭着本能和指示,其实意思是说凭着圣治,因为当不了解圣治时,表面上看的确是这样。事实上,主会打开他们内在的相似之处,以使他们发现彼此。
42.爱与智慧也一样,唯一不同的是:构成爱与智慧的物质与形式不像外在感官那样为肉眼所见。尽管如此,没有人能否认,那些被称为思维、感知和情感的智慧和爱的事物,都是物质和形式,而不是凭空飞出的实体,或从作为主体的实实在在的物质与形式中抽象出来的。因为头脑里面有无数物质与形式,属于理解力与意愿的一切内在感觉都居于其中。那里的情感、感知与思维并非从它们呼出,而是实实在在的主体;这些主体本身不发出任何东西,只是照着影响它们的外部环境刺激而经受各种变化。这一点从前面关于外在感觉的阐述可以看出来。至于影响它们的外部环境刺激,我们将在下文予以详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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