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9.⒇主为那些渴望真正婚姻之爱的人提供相似的配偶,若在世上找不到,就在天上提供一个。这是因为,凡建立在真正婚姻之爱基础上的所有婚姻都是由主提供的。前面已说明(130—131节),它们出自主。至于它们如何在天上被提供,我听天使们这样描述:主的圣治在婚姻方面并在婚姻中是最具体、最普遍的,因为天上的一切快乐皆从婚姻之爱的快乐流出,如同甜水从源泉流出。故规定,在婚姻上彼此般配的夫妻要出生,并在主的引导下被抚养长大,不断为婚姻做好准备;无论男孩女孩,都没有意识到这一点。然后,经过一段时期后,现为适婚少女的女孩和现为预备结婚的少男的男孩仿佛在命运的安排下在某个地方相遇并发现彼此。凭着某种本能,他们立刻意识到他们是天生一对,并且似乎出于某种内在指示心里思想:少男想:她是我的;少女想:他是我的。等到这种想法在各自心里沉稳一段时间后,他们决心互相交谈,然后订婚。我们说仿佛在命运的安排下凭着本能和指示,其实意思是说凭着圣治,因为当不了解圣治时,表面上看的确是这样。事实上,主会打开他们内在的相似之处,以使他们发现彼此。
1.10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是物质与形式
40.普通人对爱与智慧的观念是这样:它们就像某种在明净的空气或以太中盘旋和飘浮之物,或像这种事物的发散物。几乎没有人相信它们竟是实实在在的物质与形式。即便承认它们是物质与形式的人,仍以为爱与智慧在主体之外,且从主体发出;因为他们将他们以为在主体之外且从主体发出之物称为物质与形式,哪怕它是某种盘旋和飘浮物;殊不知,爱与智慧就是主体本身,被视为在它之外、如同盘旋和漂浮的东西无非是主体本身的状态的一种表象。有几个原因使得这一点至今没有被人看出来,其中一个就是:表象是第一手材料,而人的心智便通过这第一手材料形成它的理解力,心智只有通过探究原因才能摆脱这些表象;如果原因深藏不露,心智只能通过将理解力长期保持在属灵之光中来探究它;但由于属世之光不断把它拉下来而无法做到这一点。然而,真相却是,爱与智慧是构成主体本身的实实在在的物质与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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