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28

228.⒆各种相似之

228.⒆各种相似之处能被联结起来,但无法与不同之处联结。相似之处的例子有很多,并且各种各样,其中有一些或多或少关系有点远。然而,即便关系较远的相似之处最终也能通过各种方式被联结起来,尤其是以下方式:适应对方的渴望,分担责任,相敬如宾,避开不贞洁的行为,共同爱着婴儿、照料幼童。最重要的是在宗教或教会事务上的默契,因为通过这些事务,哪怕关系较远的相似之处也能实现内在联结,而通过其它事务只能实现外在联结。但就不同之处而言,联结是不可能的,因为它们相互敌对,格格不入。

圣爱与圣智 #4

1.2唯独神,因而唯

1.2唯独神,因而唯独主是爱本身,因为祂是生命本身,天使和世人是生命的接受者

4.这一点在《圣治》和《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两本书已予以充分阐述。此处仅说明:主,即宇宙之神,是非创造的和无限的,而世人与天使是被造的和有限的。主因是非创造的和无限的,故是被称为“耶和华”的存在本身,是生命本身或祂本身就是生命。没有人能直接从非创造者、无限者、存在本身和生命本身被造,因为神性是一体不可分割的。相反,人的创造必须来自已经被造和有限的事物,并且这些事物被如此形成,以便神性能居于其中。

世人与天使就是如此被造,故是生命的接受者。因此,人若任由自己被误导,以至于认为他不是生命的接受者,而是生命,就无法摆脱他是神的想法。人感觉自己就是生命,从而相信自己的确是生命,是由幻觉造成的;因为主因在工具因中只会被感知为与工具因一体。主在自己有生命,祂自己在约翰福音中就教导了这一点:

因为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

祂还声称,祂是生命本身(约翰福音11:25;14:6)。由于生命与爱为一(这从1-2节所述明显看出来),故可知,主既是生命本身,那么也是爱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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