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7.⒅夫妻既有各种相似之处,又有各种不同之处,无论内在的还是外在的。众所周知,夫妻既有相似之处,也有不同之处;它们若是外在的,就会变得可见;但若是内在的,则除了共同生活一段时间后的夫妻本人,或寻到各种迹象的其他人外,是不可见的。不过,通过列举来知道这些相似之处和不同之处是浪费时间,因为列出并描述它们的种类会占用大量篇幅。从下一章所论述的主题,就是使婚姻之爱变得冷淡的不同之处,可在某种程度上得出有关相似之处的推论和结论。一般来说,相似之处和不同之处是由本土倾向产生的,而本土倾向则因教养、与别人的交往,以及所吸收的错误信念而各不相同。
409.(11)若不与智慧或理解力结合,爱或意愿什么也不做了。由于没有理解力的爱没有任何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还由于爱将理解力引入心智的一切(如407和408节所示),故可推知,爱或意愿若不与理解力结合,就什么也做不了。因为没有理解力,出于爱的行为算什么呢?这种行为只能被称为非理性的;因为理解力教导当做什么,当如何去做。没有理解力,爱就不知道这一切。因此,爱与理解力之间存在这样的婚姻:它们虽是两个截然不同的实体,却行如一体。良善与真理之间也存在一种类似的婚姻,因为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理解力。这样的婚姻存在于主所创造的宇宙的一切事物中;它们的功用与良善有关,其功用的形式与真理有关。
正是由于这种婚姻,身体的所有组成部分都有左右之分,右边与真理所源于的良善有关,左边与源于良善的真理有关,左右合在一起与它们的结合有关。正因如此,人体内的器官都是成双成对出现的。脑有两个半球;心有两个心室;肺有两片肺叶;眼、耳、鼻、臂、手、腰、脚、肾、睾丸等都是两个。器官不成对的地方,也有左右两侧之分。之所以成双成对出现,是因为良善为了表达自己或取得形式而关注真理,真理为了拥有自己的存在而关注良善。天使天堂及其每个社群也是如此。关于这个主题的详情,可参看401节,那里说明:没有与智慧或理解力的一个婚姻,爱或意愿就不能通过它的人类形式做任何事。至于邪恶与虚假的结合,也就是良善与真理的结合的对立面,我们将在别处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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