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7.⒅夫妻既有各种相似之处,又有各种不同之处,无论内在的还是外在的。众所周知,夫妻既有相似之处,也有不同之处;它们若是外在的,就会变得可见;但若是内在的,则除了共同生活一段时间后的夫妻本人,或寻到各种迹象的其他人外,是不可见的。不过,通过列举来知道这些相似之处和不同之处是浪费时间,因为列出并描述它们的种类会占用大量篇幅。从下一章所论述的主题,就是使婚姻之爱变得冷淡的不同之处,可在某种程度上得出有关相似之处的推论和结论。一般来说,相似之处和不同之处是由本土倾向产生的,而本土倾向则因教养、与别人的交往,以及所吸收的错误信念而各不相同。
402.(4)爱或意愿为未来的妻子,就是智慧或理解力,预备一个家或洞房。一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存在于受造宇宙及其每个细节中,这是因为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智慧,两者在主里面,而一切受造物皆来自主。至于该婚姻如何存在于人里面,这可在心与肺的结合中,如在一面镜子里那样看出来。因为心对应于爱或良善,肺对应于智慧或真理(参看378-385节)。从这种结合可以看出,爱或意愿如何与智慧或理解力订婚,然后与它结婚,也就是与它一起步入一种婚姻。爱通过为智慧预备一个家或洞房而与它订婚,并通过藉着情感与它结合而与它结婚,后来在这个家中与它一起过智慧的生活。
这一事实只能用属灵的语言来充分描述,因为爱和智慧,因而意愿和理解力都是属灵的。诚然,属灵事物能以属世语言来表达,但只能被模糊地感知到,因为人们不知道何为爱,何为智慧,因而不知道何为对良善的情感,何为对智慧的情感,或何为对真理的情感。然而,爱与智慧,或意愿与理解力的订婚与结婚的性质,仍可以通过它们与心肺的对应关系所提供的相似性看出来。因为后者和前者的情况是一样的,并且如此相同,以至于没有任何区别,只是一个是属世的,一个属灵的。因此,从心肺清楚可知,心首先形成肺,然后与它们结合。心在胎儿内形成肺,出生后与它们结合。心在自己的家中完成这一切,它的家被称为胸,两者一起在胸部扎营,并通过称为横隔膜的隔膜和称为胸膜的覆盖物而与身体的其它器官分开。爱与智慧,或意愿与理解力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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