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27

227.⒅夫妻既有各

227.⒅夫妻既有各种相似之处,又有各种不同之处,无论内在的还是外在的。众所周知,夫妻既有相似之处,也有不同之处;它们若是外在的,就会变得可见;但若是内在的,则除了共同生活一段时间后的夫妻本人,或寻到各种迹象的其他人外,是不可见的。不过,通过列举来知道这些相似之处和不同之处是浪费时间,因为列出并描述它们的种类会占用大量篇幅。从下一章所论述的主题,就是使婚姻之爱变得冷淡的不同之处,可在某种程度上得出有关相似之处的推论和结论。一般来说,相似之处和不同之处是由本土倾向产生的,而本土倾向则因教养、与别人的交往,以及所吸收的错误信念而各不相同。

圣爱与圣智 #400

400.(2)爱或意

400.(2)爱或意愿朝着人类形式和构成该形式的一切成分而不断努力。这一点从心与意愿的对应关系明显可知。因为众所周知,身体的一切都是在子宫里,通过来自脑的纤维和来自心的血管形成的,所有器官和内脏的结构都是由两者构成的。由此明显可知,人的一切都是由意愿的生命,也就是爱,由它在脑里面的最初成分通过纤维产生的;身体的一切都是由心脏通过动静脉产生的。由此很清楚地看出,生命(就是爱和由此而来的意愿)朝着人类形式而不断努力。人类形式是由人里面的一切成分构成的,由此可知,爱或意愿就处于形成这一切成分的不断倾向和努力之中。它具有朝向人类形式的倾向和努力,是因为神是一位人,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构成祂的生命,生命的一切都来自祂。谁都能看出,除非正是人的生命,在本身不是生命的东西里面进行运作,否则,凡存在于人里面的东西都不可能形成,人里面有数百万的组成部分构成一体,并一致渴望产生它们所源于的生命的一个形像,以便人可以成为那生命的一个容器和居所。由此可见,爱和出于爱的意愿,以及出于意愿的心,都朝着人类形式而不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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