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6.⒄真正的婚姻之爱有可能存在于夫妻一方里面,同时却未存在于另一方里面。因为有可能一方发自内心渴望贞洁的婚姻,而对方却不知贞洁为何物。也有可能一方爱教会的事物,而对方却只爱世界的事物。还有可能一方的心智在天堂,而对方的心智却在地狱。结果,一方可能享有婚姻之爱,而对方则不然。他们的心智因朝相反的方向转动,故内在会陷入冲突;即便这种冲突没有表现于外,缺乏婚姻之爱的这一方仍会将自己那有婚约的配偶视为令人厌烦的老女人。其它情形也是如此。
85.由于他们弃绝洗礼和圣餐两项圣礼,却仍阅读圣言,传讲主,并在狂热灵人的影响下说话,从而将圣言的神圣教导与遭到亵渎的真理混在一起,所以在灵界没有由他们所形成的任何社群。相反,他们的联系被打破,他们四处游荡,然后消失了,并聚集在前面(83节)所提到的旷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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