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6.⒄真正的婚姻之爱有可能存在于夫妻一方里面,同时却未存在于另一方里面。因为有可能一方发自内心渴望贞洁的婚姻,而对方却不知贞洁为何物。也有可能一方爱教会的事物,而对方却只爱世界的事物。还有可能一方的心智在天堂,而对方的心智却在地狱。结果,一方可能享有婚姻之爱,而对方则不然。他们的心智因朝相反的方向转动,故内在会陷入冲突;即便这种冲突没有表现于外,缺乏婚姻之爱的这一方仍会将自己那有婚约的配偶视为令人厌烦的老女人。其它情形也是如此。
27.⑶整个审判是如何进行的。当宣告审判即将来临的察罚和前兆,无法使他们的心智远离攻击那些承认主为天地之神,视圣言为神圣,并过着仁爱生活之人的罪行和煽动阴谋时,最后的审判就临到他们。它是这样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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