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6.⒄真正的婚姻之爱有可能存在于夫妻一方里面,同时却未存在于另一方里面。因为有可能一方发自内心渴望贞洁的婚姻,而对方却不知贞洁为何物。也有可能一方爱教会的事物,而对方却只爱世界的事物。还有可能一方的心智在天堂,而对方的心智却在地狱。结果,一方可能享有婚姻之爱,而对方则不然。他们的心智因朝相反的方向转动,故内在会陷入冲突;即便这种冲突没有表现于外,缺乏婚姻之爱的这一方仍会将自己那有婚约的配偶视为令人厌烦的老女人。其它情形也是如此。
5.2意愿和理解力,也就是爱和智慧的容器,存在于脑里面,在它的整体和每个部分中,并由此存在于身体里面,在它的整体和每个部分中 362.现按以下顺序说明这一点: ⑴爱和智慧,以及由此而来的意愿和理解力构成人的真生命。 ⑵人的生命就存在于脑里面它的最初成分中,以及身体里面它的衍生成分中。 ⑶生命怎样在它的最初成分中,就怎样在整体和每个部分中。 ⑷通过这些最初成分,生命从每个部分而存在于整体中,从整体而存在于每个部分中。 ⑸爱如何,智慧就如何,因而这个人就如何。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