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4.⒂哪里有真正的婚姻之爱,该气场就在哪里被妻子接受,并唯独通过妻子被丈夫接受。对那些享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来说,该气场唯独通过妻子被丈夫接受,这一事实如今是一个秘密。然而,它本身也算不上秘密,因为新郎和刚结婚的丈夫可能会意识到这一点。那时,他岂不是被出自其未婚妻或新娘的婚姻流注所打动吗?若这流注出自其他任何女性,他不是不为所动吗?那些以真正的婚姻之爱共同生活的人差不多也是这样。每个人,无论男人还是女人,都被包裹在一个生命气场中,而且,胸部密集,背部稀薄;由此明显可知为何那些深爱妻子的丈夫会转向妻子,白天看她们的眼神带着喜爱;相反,那些不爱妻子的丈夫却背对妻子,白天看到她们时就别过眼去。丈夫唯独通过自己的妻子接受婚姻气场,这是识别真正婚姻之爱的标志,也是区分真正的婚姻之爱与伪装、虚假或冷漠的婚姻之爱的标志。
406.(9)经过这三次结合,爱或意愿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没有理解力的爱,或没有理解力的思维的爱之情感,在身体里面既不能感觉,也不能行动;因为没有理解力的爱如同瞎子,没有思维的情感如同在幽暗中。事实上,理解力是爱用来看见的光。此外,理解力的智慧来自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光。因此,既然没有理解力之光,意愿之爱什么也看不见,是瞎眼的,那么可推知,没有理解力之光,甚至连肉体感官也是瞎眼和迟钝的,不仅视觉和听觉如此,其它感觉也是如此。其它感觉也是如此,是因为对真理的一切感知都属于理解力中的爱,如前所示,肉体感官都从其心智感知中获得自己的感知。
这同样适用于身体的一切行为。因为源于没有理解力的爱的行为就像人在黑暗中的行为,这时他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因此,这种行为没有聪明或智慧的东西在里面,不能被称为有生命的行为,因为行为从爱中获得它的存在,从聪明中获得它的品质。此外,良善通过真理拥有自己的一切能力。所以,良善在真理中并因此通过真理起作用;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理解力。由此可见,爱或意愿经过这三次结合(参看404节),开始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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