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4.⒂哪里有真正的婚姻之爱,该气场就在哪里被妻子接受,并唯独通过妻子被丈夫接受。对那些享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来说,该气场唯独通过妻子被丈夫接受,这一事实如今是一个秘密。然而,它本身也算不上秘密,因为新郎和刚结婚的丈夫可能会意识到这一点。那时,他岂不是被出自其未婚妻或新娘的婚姻流注所打动吗?若这流注出自其他任何女性,他不是不为所动吗?那些以真正的婚姻之爱共同生活的人差不多也是这样。每个人,无论男人还是女人,都被包裹在一个生命气场中,而且,胸部密集,背部稀薄;由此明显可知为何那些深爱妻子的丈夫会转向妻子,白天看她们的眼神带着喜爱;相反,那些不爱妻子的丈夫却背对妻子,白天看到她们时就别过眼去。丈夫唯独通过自己的妻子接受婚姻气场,这是识别真正婚姻之爱的标志,也是区分真正的婚姻之爱与伪装、虚假或冷漠的婚姻之爱的标志。
387.人的心智就是他的灵,灵就是这个人,因为心智是指人的意愿和理解力的一切事物,这些事物在脑里面存在于它们的最初成分中,在身体里面存在于它们的衍生成分中。因此,就其形式而言,它们就是人的一切事物。正因如此,心智,也就是意愿和理解力,可任意驱使身体及其所有组成部分。身体不是在做心智所思想和意愿的任何事吗?心智不是在竖起耳朵倾听,指挥眼睛观看,摇动舌唇说话,驱使手和手指做它想做的任何事,驱使脚走到它想去的任何地方吗?那么,身体不是顺从心智的工具,又是什么呢?若非心智在身体里面存在于它的衍生成分中,身体能是这样一个工具吗?认为身体顺从,仅仅因为心智是如此意愿的,这合乎理性吗?在这种情况下,它们必是两个,一个在上,一个在下,一个发令,一个听从。由于这根本不合乎理性,所以可推知,人的生命在脑里面存在于它的最初成分中,在身体里面存在于它的衍生成分中,如前所述(365节);此外,生命怎样在它的最初成分中,就怎样在整体和每个部分中(366节);通过这些最初成分,生命从每个部分存在于整体中,从整体存在于每个部分中(367节)。前面的章节已经说明,心智的一切都与意愿和理解力有关,而意愿和理解力是从主接受爱和智慧的容器,爱和智慧这两者则构成人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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