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23

223.⒁该气场由女

223.⒁该气场由女性接受,并通过女性传给男性,而不是反过来。我通过亲身经历得以见证:婚姻之爱不在男性里面,只在女性里面(参看161节),并从女性传给男性。进一步的证据是以下理由:男性是理智(intellectual)的形式,而女性是意志(voluntary)的形式。理智形式无法凭自身被婚姻之热所温暖,只能凭与某个人的热联结而变得温暖,而这热通过创造被植入此人。因此,它若不通过与一个女性的意志形式联结,就无法接受婚姻之爱,因为女性的意志形式是爱的形式。

这一点可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进一步得以证实,对属世人来说,则可从心与肺的婚姻来证实。因为心对应爱,肺对应理解。不过,由于大多数人缺乏这些器官方面的知识,所以通过它们证实反而显得更晦涩,而不是更具有启发性。正是由于该气场从女性转到男性里面,才使得男性一想到异性就变得火热。由此可知,这也是男性里面的生育力、因而性兴奋状态的源头。因为在地上,除非热被添加到光里面,否则,万物不会繁荣茂盛,或被唤起产出果实。


最后的审判(续) #71

71.至于他们的宗教

71.至于他们的宗教信仰,这种宗教信仰之所以被允许,是因为它适合东方人的天性,它也因此在如此多的国家被接受;还因为它将十诫变成宗教的事,从圣言获得某种东西,尤其因为它承认主为神的儿子,是最有智慧的。伊斯兰教也驱散了许多民族的偶像崇拜。一种内在宗教信仰之所以没有通过穆罕默德向他们打开,是因为他们的一夫多妻制,这种制度向天堂发出一种不洁的氛围;这是因为一夫一妻的婚姻对应于主与教会的婚姻。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