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23

223.⒁该气场由女

223.⒁该气场由女性接受,并通过女性传给男性,而不是反过来。我通过亲身经历得以见证:婚姻之爱不在男性里面,只在女性里面(参看161节),并从女性传给男性。进一步的证据是以下理由:男性是理智(intellectual)的形式,而女性是意志(voluntary)的形式。理智形式无法凭自身被婚姻之热所温暖,只能凭与某个人的热联结而变得温暖,而这热通过创造被植入此人。因此,它若不通过与一个女性的意志形式联结,就无法接受婚姻之爱,因为女性的意志形式是爱的形式。

这一点可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进一步得以证实,对属世人来说,则可从心与肺的婚姻来证实。因为心对应爱,肺对应理解。不过,由于大多数人缺乏这些器官方面的知识,所以通过它们证实反而显得更晦涩,而不是更具有启发性。正是由于该气场从女性转到男性里面,才使得男性一想到异性就变得火热。由此可知,这也是男性里面的生育力、因而性兴奋状态的源头。因为在地上,除非热被添加到光里面,否则,万物不会繁荣茂盛,或被唤起产出果实。


圣爱与圣智 #34

1.9神性之爱属于神

1.9神性之爱属于神性智慧,神性智慧属于神性之爱

34.神-人里面的神性存在和神性显现是有区别的一体(参看14—16节)。由于神性存在是神性之爱,神性显现是神性智慧,所以这些同样是有区别的一体。之所以说它们是有区别的一体,是因为爱与智慧是两种不同的事物,却又如此结合,以致爱属于智慧,智慧属于爱。因为爱在智慧中存在,智慧在爱中显现。此外,由于智慧从爱中获得其显现(参看15节),所以神性智慧也是存在。由此可知,爱与智慧合起来时是神性存在,区分开时爱被称为神性存在,智慧被称为神性显现。这就是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的天使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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