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22

222.⒀婚姻的气场

222.⒀婚姻的气场从主经由天堂流入宇宙的每一个细节,甚至延伸至其最低级的形式。爱与智慧,或说良善与真理不断从主发出,这在前面有关该主题的那一章(83节)已经说明。这二者在婚姻中不断从主发出,因为它们就是主,而主是一切事物的源头。从主发出之物充满整个宇宙;因为没有祂,存在之物无法持续存在。

有许多气场从主发出,如:维持受造宇宙存在的气场,保护良善与真理、反对邪恶与虚假的气场,改造并重生人类的气场,纯真与平安的气场,怜悯与恩典的气场,还有更多。不过,在所有这些气场中,最普遍的是婚姻气场;因为该气场也是繁殖的气场,因而是通过世世代代维持整个受造宇宙存在的至高无上的气场。

这婚姻气场充满宇宙,从初至末弥漫在整个宇宙中;这一点从前面所述明显可知,即:天堂存在婚姻,最完美的婚姻在第三层或最高天堂;在地上,除了存在于人类当中的外,该气场也存在于动物界的一切动物,直至蠕虫里面。此外,它还存在于植物界的一切植物,从橄榄树、棕榈树直至小草里面。

该气场比我们这个世界的太阳所发出的热与光的气场还要普遍,对此,理性从以下事实信服,即:婚姻气场在缺乏太阳之热的情况下,如冬天,以及在缺乏太阳之光的情况下,如夜晚,也会运作,尤其在人类当中。该气场之所以如此运作,是因为它是从天使天堂的太阳发出的,因而有一种热与光的恒定均衡,也就是有一种良善与真理的恒定结合;事实上,天上一直是春天。良善与真理,或其热与光的变化不是由那里的太阳,而是由接受对象造成的。这和地上不一样,地上的变化是因从太阳那里所接受热与光的量不同造成的。


圣爱与圣智 #7

1.3神性不在空间中

1.3神性不在空间中

7.神性,或神,不在空间中,尽管祂全在,与世界上的每个人,天堂里的每位天使,以及天堂之下的每个灵人同在;这一点不能以纯属世观念来理解,但能以属灵观念来理解。这一点不能以属世观念来理解,是因为属世观念含有空间概念在里面;由于一个观念是由诸如在世上和肉眼所看见的每一个事物中的那类事物形成的,所以空间是存在的。在世上,一切或大或小的事物都是空间的;一切或长,或宽,或高的事物也都是空间的;简言之,世上的一切尺寸、形状和形式都是空间的。这就是为何我们说,以纯属世观念无法理解:神性不在空间中,尽管可以说它无处不在。

然而,只要允许些许属灵之光进入属世思维,人也能以属世思维领悟这一点。因此,有必要先说说属灵的观念,以及由此而来的思维。属灵的观念并不从空间获得任何事物,而是从状态获得它的一切。状态则涉及爱、生命、智慧、情感,以及由此而来的喜乐;总体上涉及良善与真理。对这些事物的真正属灵观念与空间毫不相干;它更高级,视空间观念在它之下,如同天堂俯视大地。

但由于天使和灵人用眼睛来看,和世人一样,还由于物体若非在空间中就无法被看到,所以天使和灵人所在的灵界也会出现空间,与地上的空间很相似;然而,它们并不是空间,只是表象;它们不像地上的空间那样固定不变,而是既能伸长,也能缩短,还能变化多端。因此,在灵界,它们无法以尺寸来确定,故不能以任何属世观念来理解,只能以属灵观念来理解。涉及空间距离的属灵观念和涉及良善距离,或真理距离的是一样的,它们的亲密度与相似性取决于良善与真理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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