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2.⒀婚姻的气场从主经由天堂流入宇宙的每一个细节,甚至延伸至其最低级的形式。爱与智慧,或说良善与真理不断从主发出,这在前面有关该主题的那一章(83节)已经说明。这二者在婚姻中不断从主发出,因为它们就是主,而主是一切事物的源头。从主发出之物充满整个宇宙;因为没有祂,存在之物无法持续存在。
有许多气场从主发出,如:维持受造宇宙存在的气场,保护良善与真理、反对邪恶与虚假的气场,改造并重生人类的气场,纯真与平安的气场,怜悯与恩典的气场,还有更多。不过,在所有这些气场中,最普遍的是婚姻气场;因为该气场也是繁殖的气场,因而是通过世世代代维持整个受造宇宙存在的至高无上的气场。
这婚姻气场充满宇宙,从初至末弥漫在整个宇宙中;这一点从前面所述明显可知,即:天堂存在婚姻,最完美的婚姻在第三层或最高天堂;在地上,除了存在于人类当中的外,该气场也存在于动物界的一切动物,直至蠕虫里面。此外,它还存在于植物界的一切植物,从橄榄树、棕榈树直至小草里面。
该气场比我们这个世界的太阳所发出的热与光的气场还要普遍,对此,理性从以下事实信服,即:婚姻气场在缺乏太阳之热的情况下,如冬天,以及在缺乏太阳之光的情况下,如夜晚,也会运作,尤其在人类当中。该气场之所以如此运作,是因为它是从天使天堂的太阳发出的,因而有一种热与光的恒定均衡,也就是有一种良善与真理的恒定结合;事实上,天上一直是春天。良善与真理,或其热与光的变化不是由那里的太阳,而是由接受对象造成的。这和地上不一样,地上的变化是因从太阳那里所接受热与光的量不同造成的。
414.(14)爱或意愿同样能被提升,也能感知诸如出于天堂属于热的那类事物,只要它热爱在同一层级的配偶。我们在前一章和前面多处已经说明,理解力能被提升到天堂之光,并从这光汲取智慧。此外,我们在前面多处还说明,爱或意愿也能被提升,只要它热爱那些属于天堂之光或属于智慧的事物。然而,爱或意愿无法通过作为目的的任何名誉、荣耀或利益而被如此提升,只能通过对功用的一种爱,因而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邻舍而被提升。
由于唯独主出于天堂赐下这种爱,并且当人避恶如罪时,主就会赐下它,所以爱或意愿能通过这些方法被提升,没有这些方法则不能。但爱或意愿被提升到天堂之热,而理解力被提升到天堂之光。当两者都被提升时,两者的一个婚姻就会在那里进行,该婚姻被称为天上的婚姻,因为它是天上的爱与智慧的婚姻。这就是为何我们说,爱若热爱其在同一层级的智慧,就是它的配偶,也会被提升。智慧之爱,也就是适合人类理解力的真正的爱,就是来自主的对邻之爱。这和世上的光、热是一样的。光有热无热都可存在;光在冬天是没有热的,在夏天是有热的;当热和光共存时,万物就会繁衍生息。人里面的光若对应于冬天的光,就是没有爱的智慧;若对应于夏天的光,就是有爱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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