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22

222.⒀婚姻的气场

222.⒀婚姻的气场从主经由天堂流入宇宙的每一个细节,甚至延伸至其最低级的形式。爱与智慧,或说良善与真理不断从主发出,这在前面有关该主题的那一章(83节)已经说明。这二者在婚姻中不断从主发出,因为它们就是主,而主是一切事物的源头。从主发出之物充满整个宇宙;因为没有祂,存在之物无法持续存在。

有许多气场从主发出,如:维持受造宇宙存在的气场,保护良善与真理、反对邪恶与虚假的气场,改造并重生人类的气场,纯真与平安的气场,怜悯与恩典的气场,还有更多。不过,在所有这些气场中,最普遍的是婚姻气场;因为该气场也是繁殖的气场,因而是通过世世代代维持整个受造宇宙存在的至高无上的气场。

这婚姻气场充满宇宙,从初至末弥漫在整个宇宙中;这一点从前面所述明显可知,即:天堂存在婚姻,最完美的婚姻在第三层或最高天堂;在地上,除了存在于人类当中的外,该气场也存在于动物界的一切动物,直至蠕虫里面。此外,它还存在于植物界的一切植物,从橄榄树、棕榈树直至小草里面。

该气场比我们这个世界的太阳所发出的热与光的气场还要普遍,对此,理性从以下事实信服,即:婚姻气场在缺乏太阳之热的情况下,如冬天,以及在缺乏太阳之光的情况下,如夜晚,也会运作,尤其在人类当中。该气场之所以如此运作,是因为它是从天使天堂的太阳发出的,因而有一种热与光的恒定均衡,也就是有一种良善与真理的恒定结合;事实上,天上一直是春天。良善与真理,或其热与光的变化不是由那里的太阳,而是由接受对象造成的。这和地上不一样,地上的变化是因从太阳那里所接受热与光的量不同造成的。


圣爱与圣智 #124

2.9在灵界,方位不

2.9在灵界,方位不是由显为太阳的主创造的,而是由天使照其接受创造的

124.我们说过,天使彼此分开居住:有的住在东方,有的住在西方,有的住在南方,有的住在北方。住在东方的人处于爱的较高层级,住在西方的人处于爱的较低层级;住在南方的人处于智慧之光中,住在北方的人处于智慧的相对幽暗中。居所的这种多样性看似由显为太阳的主造成的,其实是由天使造成的。主在这位天使里面所在爱与智慧的层级并不比在那位天使里面的更大或更小;也就是说,显为太阳的主在这位天使里面所在热与光的层级并不比在那位天使里面的更大或更小,因为祂处处都是一样的。但天使对祂的接受却彼此不同;这使得他们彼此之间好像有或远或近的距离,在方位上也各不相同。由此可推知,在灵界,方位无非是对爱与智慧的各种不同程度的接受,因而是对来自显为太阳的主之热与光的各种不同程度的接受。这一事实从前面的说明(参看108-112节)清楚看出来,即:在灵界,距离只是表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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