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1.⑿做爱的决定在于丈夫的美意。这是因为,男人拥有前面所描述的性能力;这性能力因其心智,以及身体的状态而各异。因为理解在其思维中不像意愿在其情感中那样恒定不变。事实上,理解忽上忽下;时而处于平静、清晰的状态,时而处于混乱、模糊的状态;时而转向惬意的思维,时而转向不惬意的思维。当心智在行动时,它也表现在身体上,故可知,身体会经历同样的状态。这就是为何丈夫时而远离婚姻之爱,时而靠近婚姻之爱,以致他的性能力在这种状态下消退,在那种状态下恢复。这些就是为何做爱的决定必在于丈夫美意的原因。正因如此,妻子们出于其与生俱来的智慧,从不在这类问题上给出任何建议。
241.前面说过,三个高度层级就像目的、原因和结果,并且爱、智慧和功用照着这些层级接踵而至。因此,我们要在这里用几句话说一说爱是目的,智慧是原因,功用是结果。凡请教自己理性的人,若理性被光照,就能看出,人在一切事上的目的就是他的爱;因为凡他所爱的,他都会思考,决定并行出来;因此,他以他所爱的为自己的目的。人还能在他的理性之光中看出,智慧是原因;因为他,或确切地说,他的爱,即他的目的,在理解力中寻找达到目的的方法,并因此请教他的智慧,这些方法构成工具因,或说形成藉以实现目的的原因。功用就是结果,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然而,没有哪两个人的爱是一样的,也没有两个人的智慧是一样的,功用同样如此。由于这三者是同质的(如189—194所示),故可推知,人里面的爱如何,智慧和功用就如何。此处说到了智慧,但这智慧是指属于人的理解力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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