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21

221.⑿做爱的决定

221.⑿做爱的决定在于丈夫的美意。这是因为,男人拥有前面所描述的性能力;这性能力因其心智,以及身体的状态而各异。因为理解在其思维中不像意愿在其情感中那样恒定不变。事实上,理解忽上忽下;时而处于平静、清晰的状态,时而处于混乱、模糊的状态;时而转向惬意的思维,时而转向不惬意的思维。当心智在行动时,它也表现在身体上,故可知,身体会经历同样的状态。这就是为何丈夫时而远离婚姻之爱,时而靠近婚姻之爱,以致他的性能力在这种状态下消退,在那种状态下恢复。这些就是为何做爱的决定必在于丈夫美意的原因。正因如此,妻子们出于其与生俱来的智慧,从不在这类问题上给出任何建议。

圣爱与圣智 #111

111.事实的确如此

111.事实的确如此,这一点几乎无法以属世观念来理解,因为属世观念含有空间概念在里面;但能以天使所拥有的那种属灵观念来理解,因为属灵观念不含空间概念在里面。然而,即便以属世观念,也大可理解:爱与智慧,或作为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的主,绝无可能穿越空间,而是照各人对祂的接受而与各人同在。主与所有人同在,主自己在马太福音(28:20)中教导了这一点,还说祂与那些爱祂的人同住(约翰福音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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