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14

214.⑷对那些享有

214.⑷对那些享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来说,心智的联结和随之的友谊逐渐增长;而对那些缺乏真正婚姻之爱的人来说,这二者都逐渐下降。对那些享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来说,心智的联结逐渐增长,这在论述“灵魂和心智通过婚姻结合”那一章已予以说明;这也是主说这句话的意思,即“他们不再是两个,乃是一体的了”(参看156f-181节)。

该联结之所以随着友谊与爱的联结而逐渐增长,是因为友谊如同这爱的脸,也如同它的衣服。事实上,友谊不仅像衣服那样附着在爱上面,还像一张脸那样与其联结。在友谊之前出现的爱类似于两性情爱,婚礼之后,这爱逐渐消退。不过,与友谊联结的爱在婚礼后会延续下去,而且变得稳固。此外,它更深入地进入胸部。友谊引入这爱,并使它变成真正夫妻间的爱。然后,这爱也使友谊变成夫妻间的友谊。这种友谊与其它一切爱的友谊截然不同,因为在此它是最充分的。

众所周知,那些缺乏婚姻之爱的人正好相反。对这些人来说,订婚之时和婚礼后初期在他们里面所激发的最初友谊,会从心智的内层越来越消退,由此逐渐下沉,最终下沉到覆盖皮肤的角质层。这时,对那些打算分离的人来说,它会完全消失;对那些不打算分离的人来说,这爱只停留在表面,内在却是冰冷的。


圣爱与圣智 #41

41.不过,由于这与

41.不过,由于这与表象相反,所以若不加以证明,恐怕难以令人信服;既然它只能通过人的身体感官所能感知到的那类事物来证明,那么我们将通过这类事物来证明。人有五种外在感觉,就是触觉、味觉、嗅觉、听觉、视觉。触觉的主体是包裹人的皮肤,正是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使皮肤去感觉凡触碰它之物。触觉并非存在于所触及之物中,而是存在于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中,它们才是主体;感觉本身无非是触碰之物对主体的一种影响。味觉也一样;这种感觉只是舌头的物质与形式所受到的一种影响;舌头是主体。嗅觉同样如此;众所周知,气味影响鼻孔,并在鼻孔中被感觉到,嗅觉是气味散发物触及鼻孔而对它产生的一种影响。听觉同理,它似乎出自声源,但实际上在耳中,是对耳朵的物质与形式的一种影响;听觉在耳朵之外只是一种表象。

视觉也是如此,当人观看远处的物体时,视觉似乎在那里,但实际上在眼睛里,眼睛才是主体,视觉同样是对主体的一种影响。距离完全是根据居间物,或物体的缩小和随之的模糊而得出的关于空间的判断,物体的图像是根据入射角度在眼睛内部产生的。由此明显可知,视觉并非从眼睛发出落到物体上,而是物体的图像进入眼睛,影响了它的物质与形式。听觉和视觉是一样的道理;听觉并非从耳朵发出捕捉声音,而是声音进入耳朵并影响了它。

从这些例证可以看出,对产生感觉的物质与形式的影响并非脱离主体的某种事物,只是在主体里面造成一种变化,无论之前还是之后,主体依然是那个主体。由此可知,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并非从它们的器官流出的某种发散物,就其物质与形式而言,它们就是器官本身;当器官受到影响时,感觉便产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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