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13

213.⑶对那些享有

213.⑶对那些享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来说,同居的幸福逐渐增长;而对那些缺乏真正婚姻之爱的人来说,则逐渐下降。对那些享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来说,同居的幸福之所以逐渐增长,是因为他们用一切感觉彼此相爱。妻子看不到有什么东西比自己的丈夫更可爱;丈夫也看不到有什么东西比自己的妻子更可爱。事实上,他们听不到、闻不到、摸不到有什么东西比对方更可爱。因此,他们在家里、卧室和床榻上共享同居的幸福。你若是丈夫,就能从婚姻最初的快乐确认这一事实;那个时候,这些快乐是最充分的;因为那时,在所有女性当中,独有妻子被钟爱。众所周知,那些缺乏婚姻之爱的人正好相反。

圣爱与圣智 #401

401.(3)没有与

401.(3)没有与智慧或理解力的一个婚姻,爱或意愿不能通过它的人类形式做任何事。这一点也可从心与意愿的对应关系明显可知。胎儿靠心脏,而非肺脏存活;因为胎儿的血液不是从心流入肺,并赋予肺呼吸能力,而是通过卵圆孔流入左心室。因此,在此期间,胎儿不能移动身体的任何部分,而是被束缚着,也没有任何感觉,因为它的感觉器官是关闭的。爱或意愿也是这种情况,诚然,爱或意愿使胎儿存活,却是模糊地,也就是说,没有感觉或活动。不过,一旦出生后肺被打开,他就开始体验感觉和行动,也开始意愿和思考。由此可见,没有与智慧或理解力的一个婚姻,爱或意愿不能通过它的人类形式做任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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