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11.⑵对那些享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来说,变得智慧的能力逐渐增长;而对那些对缺乏真正婚姻之爱的人来说,则逐渐下降。对那些享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来说,变得智慧的能力逐渐增长。这是因为,夫妻从智慧并照着这智慧获得这爱;前几章已通过论据充分说明了这一点。此外,由于属于这爱的感觉是触觉,而触觉为一切感觉所共享,并充满快乐,所以它打开心智的内层,犹如打开感觉的内层,并连同它们一起打开身体的所有器官。由此可知,那些享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只热衷于变得智慧,因为人随着心智内层的开启而变得智慧;这种开启会将其理解的思维提升到更高级的光,将其意愿的情感提升到更高级的热;更高级的光就是智慧,更高级的热就是对智慧的爱。那些享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就拥有与属世快乐相结合的属灵快乐;正是这些属灵的快乐使变得智慧令人愉悦,并因此赋予如此变得智慧的能力。正因如此,天使照其智慧享有婚姻之爱;这爱及其快乐随其智慧的增长而增长。其婚姻所生的属灵后代是父亲的智慧和母亲之爱的产物;他们出于属灵的舐犊之爱热爱自己的后代,这爱被添加到他们的婚姻之爱中,不断提升它,同时将夫妻联结起来。
368.⑸爱如何,智慧就如何,因而这个人就如何。原因在于,爱和智慧如何,意愿和理解力就如何,因为意愿是接受爱的容器,理解力是接受智慧的容器,如前所示;两者构成人及其品质。爱是多种多样的,多到种类无限,这一点从地上和天上的人可以看出来。没有哪两个世人或天使如此相似,以至于没有任何区别。正是爱使他们与众不同,因为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的爱,或说是其爱的化身。人们以为是智慧使他们与众不同,但智慧来自爱;它是爱的形式;爱是生命的本质,智慧是源于这本质的生命的表达。
世人认为理解力构成人。他们之所以如此认为,是因为如前所示,理解力能被提升到天堂之光,从而能使一个人看似很有智慧。然而,超出爱,也就是非由爱所生的理解力部分,尽管看上去是这个人的一部分,并由此决定了这个人的品质,但这仍只是一个表象。因为超出爱的理解力部分的确是由对认识和变得智慧的爱而生的,但不是同时由对将所认识并智慧理解的东西应用于生活的爱而生的。结果,这超出的理解力部分在世上要么随着时间消失,要么作为某种转瞬即逝的东西而徘徊在边界处的记忆周围。因此死后,它就会被分离出去,只剩下与灵自己的爱相一致的那一部分。
由于爱构成一个人的生命,因而就是这个人自己,所以一切天堂社群,以及社群里的一切天使,都照着属于爱的情感被排列,没有哪个社群或天使是照着与这爱分离的理解力来排列的。地狱及其社群也是如此,不同之处在于,它们是照着与天堂之爱对立的地狱之爱来排列的。由此可见,爱如何,智慧就如何,因而这个人就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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