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10章 婚姻问题概述
209.涉及婚姻的内容有很多,倘若详加论述,这本小书将变成鸿篇巨制。例如,我能谈论夫妻间的相似之处和不同之处;属世的婚姻之爱如何被提升变成属灵的婚姻之爱,它们又如何联结;一方如何随着另一方的增长而下降;这两种爱的种类和不同之处;妻子的聪明;天堂所发出的婚姻总气场和地狱所发出的对立气场;它们如何流入并被接受;除此之外还有许多其它话题,若详细展开,这些内容就会使本书变成鸿篇巨制,致使读者疲倦不堪。因此,为避免冗长无用的啰嗦,我将这些问题浓缩成一章,标题为“婚姻问题概述”。和前几章一样,我将它们分成以下系列要点:
⑴婚姻之爱的特有感觉是触觉。
⑵对那些享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来说,变得智慧的能力逐渐增长;而对那些对缺乏真正婚姻之爱的人来说,则逐渐下降。
⑶对那些享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来说,同居的幸福逐渐增长;而对那些缺乏真正婚姻之爱的人来说,则逐渐下降。
⑷对那些享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来说,心智的联结和随之的友谊逐渐增长;而对那些缺乏真正婚姻之爱的人来说,这二者都逐渐下降。
⑸那些享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不断想成为一个人;而那些缺乏真正婚姻之爱的人则想成为两个人。
⑹那些享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期待永恒的婚姻,而那些缺乏真正婚姻之爱的人正好相反。
⑺婚姻之爱居于贞洁的妻子里面,然而她们的爱仍取决于她们的丈夫。
⑻只要丈夫热爱婚姻的纽带,妻子也会热爱它们。
⑼女人的聪明本质上是谦逊、优雅、平和、顺从、轻柔、温和;而男人的聪明本质上是严肃、粗鲁、硬朗、勇猛、放纵。
⑽妻子体验不到男人所感受的那种性兴奋,但她们有准备接受的状态。
⑾男人所拥有的性充裕取决于他们对生殖其智慧之真理的爱,还取决于他们对履行有用服务的爱。
⑿做爱的决定在于丈夫的美意。
⒀婚姻的气场从主经由天堂流入宇宙的每一个细节,甚至延伸至其最低级的形式。
⒁该气场由女性接受,并通过女性传给男性,而不是反过来。
⒂哪里有真正的婚姻之爱,该气场就在哪里被妻子接受,并唯独通过妻子被丈夫接受。
⒃哪里没有真正的婚姻之爱,该气场在哪里纵然被妻子接受,但无法通过她被丈夫接受。
⒄真正的婚姻之爱有可能存在于夫妻一方里面,同时却未存在于另一方里面。
⒅夫妻既有各种相似之处,又有各种不同之处,无论内在的还是外在的。
⒆各种相似之处能被联结起来,但无法与不同之处联结。
⒇主为那些渴望真正婚姻之爱的人提供相似的配偶,若在世上找不到,就在天上提供一个。
(21)人的婚姻之爱越衰退和丧失,他就越接近动物的本性。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41.不过,由于这与表象相反,所以若不加以证明,恐怕难以令人信服;既然它只能通过人的身体感官所能感知到的那类事物来证明,那么我们将通过这类事物来证明。人有五种外在感觉,就是触觉、味觉、嗅觉、听觉、视觉。触觉的主体是包裹人的皮肤,正是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使皮肤去感觉凡触碰它之物。触觉并非存在于所触及之物中,而是存在于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中,它们才是主体;感觉本身无非是触碰之物对主体的一种影响。味觉也一样;这种感觉只是舌头的物质与形式所受到的一种影响;舌头是主体。嗅觉同样如此;众所周知,气味影响鼻孔,并在鼻孔中被感觉到,嗅觉是气味散发物触及鼻孔而对它产生的一种影响。听觉同理,它似乎出自声源,但实际上在耳中,是对耳朵的物质与形式的一种影响;听觉在耳朵之外只是一种表象。
视觉也是如此,当人观看远处的物体时,视觉似乎在那里,但实际上在眼睛里,眼睛才是主体,视觉同样是对主体的一种影响。距离完全是根据居间物,或物体的缩小和随之的模糊而得出的关于空间的判断,物体的图像是根据入射角度在眼睛内部产生的。由此明显可知,视觉并非从眼睛发出落到物体上,而是物体的图像进入眼睛,影响了它的物质与形式。听觉和视觉是一样的道理;听觉并非从耳朵发出捕捉声音,而是声音进入耳朵并影响了它。
从这些例证可以看出,对产生感觉的物质与形式的影响并非脱离主体的某种事物,只是在主体里面造成一种变化,无论之前还是之后,主体依然是那个主体。由此可知,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并非从它们的器官流出的某种发散物,就其物质与形式而言,它们就是器官本身;当器官受到影响时,感觉便产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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