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06.⒅这是因为孩子的灵魂来自父亲,它的衣服来自母亲。没有哪个智者会质疑灵魂来自父亲。这一点也可从家族父辈的直系后代的性情和作为性情标志的面孔清楚看出来。事实上,父亲即便未在儿子里面,也会在其孙子、曾孙里面,如同在一个复制品中那样返回。这是因为,灵魂构成人的至内层;虽然这灵魂有可能被直系后代所覆盖,但它仍在以后的后代中出来并显现。灵魂来自父亲,它的衣服来自母亲,这一点可通过植物界的类似现象来说明。在植物界,大地或土地可以说是共同的母亲;它将种子接纳到自己里面,如同接纳到一个子宫内,并给它们穿上衣服;甚至孕育、输送、生出并养育它们,如同母亲养育其来自父亲的后代。
406.(9)经过这三次结合,爱或意愿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没有理解力的爱,或没有理解力的思维的爱之情感,在身体里面既不能感觉,也不能行动;因为没有理解力的爱如同瞎子,没有思维的情感如同在幽暗中。事实上,理解力是爱用来看见的光。此外,理解力的智慧来自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光。因此,既然没有理解力之光,意愿之爱什么也看不见,是瞎眼的,那么可推知,没有理解力之光,甚至连肉体感官也是瞎眼和迟钝的,不仅视觉和听觉如此,其它感觉也是如此。其它感觉也是如此,是因为对真理的一切感知都属于理解力中的爱,如前所示,肉体感官都从其心智感知中获得自己的感知。
这同样适用于身体的一切行为。因为源于没有理解力的爱的行为就像人在黑暗中的行为,这时他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因此,这种行为没有聪明或智慧的东西在里面,不能被称为有生命的行为,因为行为从爱中获得它的存在,从聪明中获得它的品质。此外,良善通过真理拥有自己的一切能力。所以,良善在真理中并因此通过真理起作用;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理解力。由此可见,爱或意愿经过这三次结合(参看404节),开始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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