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04.享有真正婚姻之爱的夫妻所生的孩子若是儿子,就会获得觉悟关乎智慧之事的倾向和能力;若为女儿,就会获得热爱智慧教导的倾向和能力。这是因为,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自创世时就被植入每个人的灵魂,还被植入随灵魂而来的一切。该婚姻充满整个宇宙,从最初之物直至最末之物,从人类直至蠕虫,如前所示(92节)。前面还指出,打开心智低层,直至它们能与享有天上光热的高层联结之处的能力,自创世时也被植入每个人。由此明显可知,由这种婚姻所生出的后代要胜过其他所有人,因为他们自出生时就继承了将良善与真理,并真理与良善结合、因而变得智慧的能力和天赋。因此,他们能轻易吸收涉及教会和天堂的事物。前面多次证明,婚姻之爱就与这些事物联结。综上所述,主创造者一直并仍在提供出于真正婚姻之爱的婚姻所为的目的,在理性面前一目了然。
400.(2)爱或意愿朝着人类形式和构成该形式的一切成分而不断努力。这一点从心与意愿的对应关系明显可知。因为众所周知,身体的一切都是在子宫里,通过来自脑的纤维和来自心的血管形成的,所有器官和内脏的结构都是由两者构成的。由此明显可知,人的一切都是由意愿的生命,也就是爱,由它在脑里面的最初成分通过纤维产生的;身体的一切都是由心脏通过动静脉产生的。由此很清楚地看出,生命(就是爱和由此而来的意愿)朝着人类形式而不断努力。人类形式是由人里面的一切成分构成的,由此可知,爱或意愿就处于形成这一切成分的不断倾向和努力之中。它具有朝向人类形式的倾向和努力,是因为神是一位人,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构成祂的生命,生命的一切都来自祂。谁都能看出,除非正是人的生命,在本身不是生命的东西里面进行运作,否则,凡存在于人里面的东西都不可能形成,人里面有数百万的组成部分构成一体,并一致渴望产生它们所源于的生命的一个形像,以便人可以成为那生命的一个容器和居所。由此可见,爱和出于爱的意愿,以及出于意愿的心,都朝着人类形式而不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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