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02.⒄享有婚姻真爱的夫妻所生的孩子,会从父母那里继承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若为儿子,就会从该婚姻获得觉悟关乎智慧之事的倾向和能力;若为女儿,就会从该婚姻获得热爱智慧教导的倾向和能力。孩子会从父母那里获得一种倾向,即倾向于与父母的爱和生活方式有关的那类事物;谁都能从总体上的历史,以及个人的具体经验清楚知道这一事实。然而,如前面两个记事(156e,182节)所提到的,灵界一些智者使我信服:孩子并非获得或继承父母的实际情感,以至于像他们那样生活,只是获得或继承朝向这种生活方式的倾向,以及随从它的能力。
此外,他们与生俱来的倾向若没有被阻断,就会把后代引向与父母类似的情感、思维、言语、生活中。这一点从犹太民族明显看出来,如今,这个民族仍和它在埃及、旷野、迦南地,以及我们主时代的列祖一样。他们不仅心智相似,甚至脸也相似;谁都能一眼认出犹太人。其他后代也一样,由此可准确无误地得出这样的结论:人生来就倾向于类似父母的那类事物。然而,按照主的圣治,父母的实际思维和行为不会自动跟来,以便错误的倾向能得以纠正。做到这一点的能力也已被植入,这种能力使得行为习惯可通过父母和教师,以后则通过能凭自己的判断力行事的人自己而得以改善。
410.(12)爱或意愿与智慧或理解力结合,并使智慧或理解力反过来与它相互结合。爱或意愿与智慧或理解力结合,这一点通过它们与心肺的对应关系明显可知。解剖学观察表明,当肺不再运动,或不参与生命运动时,心仍参与生命运动。经验通过昏厥和窒息的例子,以及子宫内的胎儿和蛋中的小鸡表明这一点。解剖学观察还表明,心脏在独自运行时形成肺脏,并使它们能在那里呼吸;它还如此形成其它内脏和器官,以便它能在它们里面执行各种功用:它形成面部器官,以便它能拥有感觉;形成运动器官,以便它能行动;形成其它身体器官,以便它能完成对应于爱之情感的功用。
由此可知,首先,心脏怎样为了它以后在身体中所进行的各种功能而产生这类事物,在其被称为意愿的容器中的爱,就怎样为了构成它的形式,就是人类形式的各种情感(如前所示)而产生类似事物。由于爱的首先和最直接的情感是求知欲或对知道的情感、对理解的情感和对看见它所知道和理解的东西的情感,所以可推知,爱为了这些情感而形成理解力,并且当爱开始去感觉、行动和思考时,它就实际进入这些情感。理解力对此毫无贡献,这从前面心肺的类比明显看出来。
由此可见,是爱或意愿与智慧或理解力结合,而不是智慧或理解力与爱或意愿结合。由此也明显可知,爱通过求知欲,或对知道的情感为自己所获得的知识,通过对理解的情感所获得的对真理的感知,以及通过对看见它所知道和理解的东西的情感所获得的思维,不是来自理解力,而是来自爱,或说不是理解力的属性,而是爱的属性。
诚然,思维、感知和由此而来的知识是从灵界流入的,然而它们不是被理解力,而是被爱照着它在理解力中的情感接受。表面上看,接受它们的好像是理解力,不是爱或意愿,但这是一个假象或错觉。表面上看,好像是理解力与爱或意愿结合,但这也是一个假象或错觉;其实是爱或意愿与理解力结合,并使理解力反过来与它相互结合。理解力反过来与它的这种相互结合是由于爱与它的婚姻。一种貌似的相互结合因该婚姻而由生命和随之而来的爱之能力形成。
良善与真理的婚姻也是如此,因为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理解力。良善开创一切,将真理接入家中,并在真理一致的情况下与它结合。良善也能承认不一致的真理;但它这样做是出于对知道、理解和思考的情感,这时它尚未决定付诸于有益的功用,也就是它称之为良善的目的。相互结合,或真理与良善的结合根本不会发生。真理反过来与良善相互结合,是因为属于良善的生命。
正因如此,主是照各自的爱或良善来看待每个世人、灵人和每位天使的,没有人是照其与爱或良善分离的理解力或真理而被看待的。因为人的生命就是他的爱,如前所示;他的生命取决于他通过真理提升其情感的程度,也就是取决于他通过智慧完善其情感的程度。因为爱的情感通过真理,因而通过智慧被提升和完善。然后,爱与智慧联合行动,就好像由智慧推动一样;但爱是通过智慧,如同通过它自己的形式而自己行动;该形式不从理解力中获得任何东西,而是从被称为情感的爱的某种决心中获得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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