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02

202.⒄享有婚姻真

202.⒄享有婚姻真爱的夫妻所生的孩子,会从父母那里继承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若为儿子,就会从该婚姻获得觉悟关乎智慧之事的倾向和能力;若为女儿,就会从该婚姻获得热爱智慧教导的倾向和能力。孩子会从父母那里获得一种倾向,即倾向于与父母的爱和生活方式有关的那类事物;谁都能从总体上的历史,以及个人的具体经验清楚知道这一事实。然而,如前面两个记事(156e182节)所提到的,灵界一些智者使我信服:孩子并非获得或继承父母的实际情感,以至于像他们那样生活,只是获得或继承朝向这种生活方式的倾向,以及随从它的能力。

此外,他们与生俱来的倾向若没有被阻断,就会把后代引向与父母类似的情感、思维、言语、生活中。这一点从犹太民族明显看出来,如今,这个民族仍和它在埃及、旷野、迦南地,以及我们主时代的列祖一样。他们不仅心智相似,甚至脸也相似;谁都能一眼认出犹太人。其他后代也一样,由此可准确无误地得出这样的结论:人生来就倾向于类似父母的那类事物。然而,按照主的圣治,父母的实际思维和行为不会自动跟来,以便错误的倾向能得以纠正。做到这一点的能力也已被植入,这种能力使得行为习惯可通过父母和教师,以后则通过能凭自己的判断力行事的人自己而得以改善。


圣爱与圣智 #294

294.那些构成灵界

294.那些构成灵界太阳的事物来自主,但不是主,故本身不是生命,而是本身缺乏生命;就像那些从天使或世人流出,并构成环绕他的气场的事物不是这个天使或世人,而是来自他,并且没有他的生命。这些气场只有在一致的情况下才与天使或世人构成一体,因为它们源于其身体的形式,这些形式本身是其生命的形式。这是一个奥秘,天使以其属灵观念能在思维中看到它,还能用语言来表达,但世人以其属世观念却不能,因为一千个属灵观念构成一个属世观念,而世人却无法将一个属世观念分解成任意一个属灵观念,更别说分解成许多个属灵观念了。原因在于,这些观念因高度层级的不同而不同,如第三部分所解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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