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00.⒂在有真正的婚姻之爱存在于其中的一个男人和一个妻子的婚姻中,妻子越来越变成一个妻子,丈夫越来越变成一个丈夫。真正的婚姻之爱将两个人越来越联结为一个人(参看178—179节)。妻子通过与丈夫联结并照此联结而成为一个妻子;同样,丈夫通过与妻子联结而成为一个丈夫;并且真正的婚姻之爱会持续到永远。从这两个事实可推知:妻子越来越变成一个妻子,丈夫越来越变成一个丈夫。真正原因在于,在出于真正婚姻之爱的婚姻中,夫妻双方都越来越变成内在的人;事实上,这爱能打开他们心智的内层,并且随着心智内层的打开,他们都越来越变成一个人。就妻子而言,越来越变成一个人意味着越来越变成一个妻子;就丈夫而言,越来越变成一个人则意味着越来越变成一个丈夫。我从天使那里听说,妻子随着丈夫越来越变成一个丈夫而越来越变成一个妻子,但反过来不行。这是因为贞洁的妻子很少有不爱自己丈夫的,而丈夫却有可能不反过来爱她。这是由于丈夫没有提升自己的智慧,而他能接受妻子之爱的唯一途径就是提升智慧(关于该智慧,可参看130,163—165节)。不过,这些话是针对世上的婚姻说的。
406.(9)经过这三次结合,爱或意愿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没有理解力的爱,或没有理解力的思维的爱之情感,在身体里面既不能感觉,也不能行动;因为没有理解力的爱如同瞎子,没有思维的情感如同在幽暗中。事实上,理解力是爱用来看见的光。此外,理解力的智慧来自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光。因此,既然没有理解力之光,意愿之爱什么也看不见,是瞎眼的,那么可推知,没有理解力之光,甚至连肉体感官也是瞎眼和迟钝的,不仅视觉和听觉如此,其它感觉也是如此。其它感觉也是如此,是因为对真理的一切感知都属于理解力中的爱,如前所示,肉体感官都从其心智感知中获得自己的感知。
这同样适用于身体的一切行为。因为源于没有理解力的爱的行为就像人在黑暗中的行为,这时他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因此,这种行为没有聪明或智慧的东西在里面,不能被称为有生命的行为,因为行为从爱中获得它的存在,从聪明中获得它的品质。此外,良善通过真理拥有自己的一切能力。所以,良善在真理中并因此通过真理起作用;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理解力。由此可见,爱或意愿经过这三次结合(参看404节),开始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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