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0

20.之后,天使带他

20.之后,天使带他们来到婚房,守门人给他们打开房门。一跨过门槛,新郎派来的天使立刻迎接他们,把他们领到里面,指给他们安排好的地方。然后,他们被邀请进入前厅,只见屋子中间摆着一张桌子,上面放了一个华丽的烛台,烛台上饰有七个分枝和碗,全是金子制成的。墙上挂着银灯,这些银灯全都发出金色光芒。烛台两边各有一张桌子,上面摆着三排烤面包,房间四个角落的桌子上有水晶高脚杯。

正当他们观看这些事物时,快看,隔壁房间的门开了,就见六个童女出来了,后面跟着新郎和新娘。他们手牵手,将彼此领到烛台对面的座位前。然后,他们就坐下来,新郎在左边,新娘在他的右边,六个童女站在新娘旁边的座位一侧。新郎身穿闪光的紫袍,一件带有以弗得的闪光亚麻上衣,以弗得上面是一个金板,周围镶有钻石。金板上刻有一只白鹭,它是该天堂社群的婚礼标志。新郎头戴主教法冠。新娘则身穿一件猩红色的披风,里面穿一件绣花长袍,从脖子直垂到脚,胸间束着金带,头戴镶有红宝石的金王冠。

他们各就各位后,新郎转向新娘,将一枚金戒指戴在她的手指上。然后,他拿出手镯和珍珠项链,将手镯套在她的手腕上,将项链挂在她的脖子上,说:“请接受这些信物。”当新娘接受它们后,新郎吻了她,并说:“现在你是我的”,然后称她为他的妻子。当他做这一切时,客人全都大声喊到:“祝福你们。”先是每个人单独说,随后大家一起喊出来。君主派来的人也代表他送出祝福。就在这时,前厅充满焚香,这是天堂赐福的标志。然后,随从们从烛台旁边的两张桌子上拿起烤面包,又端起角落的桌子上、现已盛满美酒的高脚杯,给每位客人分发面包和美酒,他们便吃喝起来。之后,丈夫和他的妻子起身,六个童女手拿现已点亮的银灯,跟随他们到了门槛。于是,这对新婚夫妇进了洞房,门就关上了。


圣爱与圣智 #41

41.不过,由于这与

41.不过,由于这与表象相反,所以若不加以证明,恐怕难以令人信服;既然它只能通过人的身体感官所能感知到的那类事物来证明,那么我们将通过这类事物来证明。人有五种外在感觉,就是触觉、味觉、嗅觉、听觉、视觉。触觉的主体是包裹人的皮肤,正是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使皮肤去感觉凡触碰它之物。触觉并非存在于所触及之物中,而是存在于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中,它们才是主体;感觉本身无非是触碰之物对主体的一种影响。味觉也一样;这种感觉只是舌头的物质与形式所受到的一种影响;舌头是主体。嗅觉同样如此;众所周知,气味影响鼻孔,并在鼻孔中被感觉到,嗅觉是气味散发物触及鼻孔而对它产生的一种影响。听觉同理,它似乎出自声源,但实际上在耳中,是对耳朵的物质与形式的一种影响;听觉在耳朵之外只是一种表象。

视觉也是如此,当人观看远处的物体时,视觉似乎在那里,但实际上在眼睛里,眼睛才是主体,视觉同样是对主体的一种影响。距离完全是根据居间物,或物体的缩小和随之的模糊而得出的关于空间的判断,物体的图像是根据入射角度在眼睛内部产生的。由此明显可知,视觉并非从眼睛发出落到物体上,而是物体的图像进入眼睛,影响了它的物质与形式。听觉和视觉是一样的道理;听觉并非从耳朵发出捕捉声音,而是声音进入耳朵并影响了它。

从这些例证可以看出,对产生感觉的物质与形式的影响并非脱离主体的某种事物,只是在主体里面造成一种变化,无论之前还是之后,主体依然是那个主体。由此可知,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并非从它们的器官流出的某种发散物,就其物质与形式而言,它们就是器官本身;当器官受到影响时,感觉便产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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