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99.⒁就这样,少女转变为妻子,少男转变为丈夫。这一结果从本章前面部分的论述,以及前一章关于夫妻连合成为一体的论述可推知。少女之所以变成或被作成一个妻子,是因为妻子拥有取自丈夫、因而所获取的元素,这些元素是她以前为少女时所没有的。少男之所以变成或被作成一个丈夫,是因为丈夫拥有取自妻子的元素,这些元素是他以前为少男时所没有的,会提升他接受爱与智慧的能力。然而,这些效果只在那些享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当中产生。这些人就在那些感觉“自己是一个联合的人,如同一体”的人当中,这一点可见于前一章(178节)。由此清楚可知,少女的状态在女人里面变成妻子的状态,少男的状态在男人里面变成丈夫的状态。
以下灵界经历向我证明了这一事实:有些男人声称,婚前与女人结合和婚后与妻子结合一样。闻听此言,妻子们极其愤慨地说:“根本不是这回事!它们之间的区别犹如幻想和现实之间的区别。”对此,男人们反驳说:“你们不是和从前一样是女人吗?”妻子们闻言大声说:“我们不是女人,而是妻子!你们正处在幻想、而非现实的爱中。所以这都是你们的空谈。”男人们又说:“就算不是女人,那至少也是结了婚的女人。”她们回答说:“刚结婚的时候的确是结了婚的女人;但现在我们是妻子!”
41.不过,由于这与表象相反,所以若不加以证明,恐怕难以令人信服;既然它只能通过人的身体感官所能感知到的那类事物来证明,那么我们将通过这类事物来证明。人有五种外在感觉,就是触觉、味觉、嗅觉、听觉、视觉。触觉的主体是包裹人的皮肤,正是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使皮肤去感觉凡触碰它之物。触觉并非存在于所触及之物中,而是存在于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中,它们才是主体;感觉本身无非是触碰之物对主体的一种影响。味觉也一样;这种感觉只是舌头的物质与形式所受到的一种影响;舌头是主体。嗅觉同样如此;众所周知,气味影响鼻孔,并在鼻孔中被感觉到,嗅觉是气味散发物触及鼻孔而对它产生的一种影响。听觉同理,它似乎出自声源,但实际上在耳中,是对耳朵的物质与形式的一种影响;听觉在耳朵之外只是一种表象。
视觉也是如此,当人观看远处的物体时,视觉似乎在那里,但实际上在眼睛里,眼睛才是主体,视觉同样是对主体的一种影响。距离完全是根据居间物,或物体的缩小和随之的模糊而得出的关于空间的判断,物体的图像是根据入射角度在眼睛内部产生的。由此明显可知,视觉并非从眼睛发出落到物体上,而是物体的图像进入眼睛,影响了它的物质与形式。听觉和视觉是一样的道理;听觉并非从耳朵发出捕捉声音,而是声音进入耳朵并影响了它。
从这些例证可以看出,对产生感觉的物质与形式的影响并非脱离主体的某种事物,只是在主体里面造成一种变化,无论之前还是之后,主体依然是那个主体。由此可知,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并非从它们的器官流出的某种发散物,就其物质与形式而言,它们就是器官本身;当器官受到影响时,感觉便产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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