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98.⒀妻子通过怀着快乐接受丈夫灵魂的生殖实现这种转变,这快乐源于以下事实:她愿意成为对丈夫智慧的爱。这一点与前面的解释(172—173节)一致,故在此不再过多解释。在妻子里面,婚姻的快乐没有其它源头,唯源于她们与丈夫成为一体的意愿,就像在属灵的婚姻中,良善与真理成为一体那样;婚姻之爱就是从该婚姻降下来的,这在相关章节(84节)已经详细说明。由此如在镜中那样可以看出,妻子与丈夫结合,犹如良善与真理结合;丈夫照着他在自己里面接受妻子之爱的程度反过来与妻子结合,犹如真理照着它在自己里面接受良善的程度反过来与良善结合。由此可见,妻子的爱通过丈夫的智慧形成,正如良善通过真理形成,因为真理是良善的形式。由此还明显可知,在妻子里面,婚姻的快乐主要出自她与丈夫成为一体的意愿,因此,她愿意成为对丈夫智慧的爱。因为如前面(188—189节)所解释的,那时,女人在丈夫的光中感受她的热之乐。
241.前面说过,三个高度层级就像目的、原因和结果,并且爱、智慧和功用照着这些层级接踵而至。因此,我们要在这里用几句话说一说爱是目的,智慧是原因,功用是结果。凡请教自己理性的人,若理性被光照,就能看出,人在一切事上的目的就是他的爱;因为凡他所爱的,他都会思考,决定并行出来;因此,他以他所爱的为自己的目的。人还能在他的理性之光中看出,智慧是原因;因为他,或确切地说,他的爱,即他的目的,在理解力中寻找达到目的的方法,并因此请教他的智慧,这些方法构成工具因,或说形成藉以实现目的的原因。功用就是结果,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然而,没有哪两个人的爱是一样的,也没有两个人的智慧是一样的,功用同样如此。由于这三者是同质的(如189—194所示),故可推知,人里面的爱如何,智慧和功用就如何。此处说到了智慧,但这智慧是指属于人的理解力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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