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95.⑽妻子通过将其意愿与丈夫的内在意愿联结实现这种转变。男人具有理性智慧和道德智慧,妻子与属于男人道德智慧的事物联结(参看163-165节)。属于理性智慧的一切事物构成男人的理解,属于道德智慧的一切事物构成男人的意愿。妻子正是与后者,就是与构成男人意愿的事物联结。无论说妻子与丈夫的意愿联结,还是说妻子的意愿与丈夫的意愿联结,意思都一样。因为妻子生来就是意愿型,因而会做她出于意愿所行的事。之所以说与丈夫的内在意愿联结,是因为男人的意愿居于他的理智(intellect),而女人的至内层就是男人的理智部分(the intellectual part of the man),如在讨论妻子如何从丈夫形成时所阐述的(参看32节等)。男人还有一个外在意愿,不过,该意愿往往受伪装和掩饰的影响。妻子能看清这个意愿,但不会与它联结,除非她也这样伪装,或为了玩笑。
2.4属灵的热与光在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时构成一体,正如祂的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构成一体
99.第一部分解释了主里面的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如何构成一体。热与光以同样的方式构成一体,因为它们从这两者发出,因其对应关系而构成一体;热对应于爱,光对应于智慧。由此可推知,由于神性之爱是神性存在,神性智慧是神性显现(如前所示,14-16节),所以属灵之热是神性存在的神性发出,属灵之光是神性显现的神性发出。此外,由于这种合一,神性之爱属于神性智慧,神性智慧属于神性之爱(如前所示,34-39节),所以属灵之热属于属灵之光,属灵之光属于属灵之热。从这种合一可推知,热与光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时为一。不过,下文我们会看到,它们没有作为一被天使和世人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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