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195

195.⑽妻子通过将

195.⑽妻子通过将其意愿与丈夫的内在意愿联结实现这种转变。男人具有理性智慧和道德智慧,妻子与属于男人道德智慧的事物联结(参看163-165节)。属于理性智慧的一切事物构成男人的理解,属于道德智慧的一切事物构成男人的意愿。妻子正是与后者,就是与构成男人意愿的事物联结。无论说妻子与丈夫的意愿联结,还是说妻子的意愿与丈夫的意愿联结,意思都一样。因为妻子生来就是意愿型,因而会做她出于意愿所行的事。之所以说与丈夫的内在意愿联结,是因为男人的意愿居于他的理智(intellect),而女人的至内层就是男人的理智部分(the intellectual part of the man),如在讨论妻子如何从丈夫形成时所阐述的(参看32节等)。男人还有一个外在意愿,不过,该意愿往往受伪装和掩饰的影响。妻子能看清这个意愿,但不会与它联结,除非她也这样伪装,或为了玩笑。

圣爱与圣智 #286

286.神若不是一位

286.神若不是一位人,就无法创造宇宙及其万物,聪明人能从以下分析清楚明白这一点:他无法否认,神里面有爱和智慧,怜悯和仁慈,以及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因为这些都来源于神。他既无法否认这一点,也就无法否认,神是一位人。这些品质无一能脱离人而存在,因为人是它们的主体,把它们与其主体分离,等于说它们不存在。想想智慧,把它置于人之外,它还是个东西吗?你能将它想象为某种空灵之物或燃烧之物吗?不能,除非你设想它在这些实体里面;若是这样思想,那么它必是在一个诸如人所拥有的那种形式中的智慧。它必须完全在人的形式中,智慧若在这个形式中,一个元素都不可能缺乏。总之,智慧的形式就是人;人因是智慧的形式,故也是爱、怜悯、仁慈、良善和真理的形式,因为这些与智慧构成一体。爱和智慧若不在某个形式中,是无法存在的(参看40-4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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