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94.⑼妻子以种种隐秘的方式实现这种转变,这就是女人在男人沉睡时被造的意思。我们在《创世记》中读到:
耶和华神使亚当沉睡,他就睡了,于是取下他的一条肋骨,把它建成一个女人。(创世记2:21,22)
男人的沉睡,以及睡了表示他完全不知道妻子正在形成,可以说正从他被造。这一点从前章和本章的相关内容明显可知,即:妻子出于天生的小心谨慎,不会透露有关她们的爱,或她们如何接收丈夫生命的情感,并将其智慧转录到自己里面的任何情况。从前面的解释(166-168节)清楚可知,妻子以种种隐秘的方式实现这一切,而丈夫浑然不知,如同沉睡一般。那里还解释了,为了极其必要的理由,女人这样做的谨慎自创造,因而自出生就被注入她们,以便婚姻之爱,友谊和信任能建立起来,从而使得夫妻二人能享受同居的祝福和生活的幸福。为确保这一切按时发生,男人被吩咐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创世记2:24;马太福音19:4,5)。
就灵义而言,男人要离开的父和母表示其意愿中的小我和理解力中的小我。男人意愿中的小我是爱他自己,理解力中的小我是爱他自己的智慧。连合表示专注于对妻子的爱。从刚才(193节)和其它章节可以看出,这两种小我若留在男人里面,对他来说就是致命的邪恶;只要男人与妻子连合,也就是说,接受她的爱,对这两种邪恶的爱就转变为婚姻之爱。沉睡表示浑然不知,或毫不关心;父和母表示男人的这两个小我,就是其意愿中的小我和理解力中的小我;连合表示专注于对某人的爱,这一切可通过圣言中的其它经文得以证实,但此处不合适。
41.不过,由于这与表象相反,所以若不加以证明,恐怕难以令人信服;既然它只能通过人的身体感官所能感知到的那类事物来证明,那么我们将通过这类事物来证明。人有五种外在感觉,就是触觉、味觉、嗅觉、听觉、视觉。触觉的主体是包裹人的皮肤,正是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使皮肤去感觉凡触碰它之物。触觉并非存在于所触及之物中,而是存在于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中,它们才是主体;感觉本身无非是触碰之物对主体的一种影响。味觉也一样;这种感觉只是舌头的物质与形式所受到的一种影响;舌头是主体。嗅觉同样如此;众所周知,气味影响鼻孔,并在鼻孔中被感觉到,嗅觉是气味散发物触及鼻孔而对它产生的一种影响。听觉同理,它似乎出自声源,但实际上在耳中,是对耳朵的物质与形式的一种影响;听觉在耳朵之外只是一种表象。
视觉也是如此,当人观看远处的物体时,视觉似乎在那里,但实际上在眼睛里,眼睛才是主体,视觉同样是对主体的一种影响。距离完全是根据居间物,或物体的缩小和随之的模糊而得出的关于空间的判断,物体的图像是根据入射角度在眼睛内部产生的。由此明显可知,视觉并非从眼睛发出落到物体上,而是物体的图像进入眼睛,影响了它的物质与形式。听觉和视觉是一样的道理;听觉并非从耳朵发出捕捉声音,而是声音进入耳朵并影响了它。
从这些例证可以看出,对产生感觉的物质与形式的影响并非脱离主体的某种事物,只是在主体里面造成一种变化,无论之前还是之后,主体依然是那个主体。由此可知,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并非从它们的器官流出的某种发散物,就其物质与形式而言,它们就是器官本身;当器官受到影响时,感觉便产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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