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193

193.⑻女人照《创

193.⑻女人照《创世记》所描述的那样实实在在地转变为男人的妻子。在这本书中,我们读到,女人是从男人的肋骨被造的,当她被领到那人跟前时,他说:

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称她为女人,因为她是从男人身上取出来的。(创世记2:22-24

就圣言的灵义而言,胸部的肋骨无非表示属世的真理。熊口齿内所衔的肋骨(但以理书7:5)也是此意,因为熊表示那些在属世意义上阅读圣言,看到其中的真理却不理解的人。男人的胸部表示用来区别于女人胸部的根本和独特品质。这种品质就是智慧(参看187节),因为真理支撑智慧,犹如肋骨支撑胸腔。它们之所以具有这些含义,是因为胸部是属于人的一切事物集中所在的部位。

由此可知,女人是通过转录男人特有的智慧,也就是出于属世真理的智慧而从男人被造的;对该智慧的爱从男人被转到女人里面,从而变成婚姻之爱。这样做是为了叫男人不要爱自己,而是爱他的妻子。妻子出于其天生的性情,只会将男人所感受的自我之爱转化为对她的爱。而且,我还听说,这一切是通过妻子的爱实现的;只是无论男人还是妻子,都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正因如此,只要出于自我之爱恃才自傲,男人就不能以真正的婚姻之爱来爱他的配偶。

一旦理解了女人从男人被造的奥秘,就能看出,在婚姻中,可以说女人同样从男人被造或形成。这一切由妻子实现,确切地说,由主通过妻子实现,因为正是主将如此行的倾向注入女人。事实上,妻子把男人的形像接收到自己里面是通过将男人的情感变成她自己的(参看173节),以及将男人的内在意愿与她的意愿联结(对此,参看下文),还通过接受男人灵魂的生殖(对此,参看下文)。由此明显可知,女人照《创世记》内在所理解的描述通过诸如她从丈夫及其胸部所取得并植入自己的那类事物而转变为一个妻子。


最后的审判(续) #14

14.在我早先《最后

三、对新教徒的最后审判

14.在我早先《最后的审判》一书(53–64节)中,我论述了对巴比伦所表示的那些人的审判,也提供了关于对伊斯兰教徒(50–51节)和外邦人或异教徒的审判的一些信息,但没有论述对新教徒的审判,只是提到他们在中心,在那里按国籍排列(48节),天主教徒在他们周围,伊斯兰教徒在天主教徒周围,而外邦人或异教徒和各个宗教的人则在伊斯兰教徒周围。新教徒之所以占据核心或中心区域,是因为他们阅读圣言,敬拜主,因而享有最大光明。从显为太阳的主(主本质上是神性之爱)发出的属灵之光朝各个方向照射,甚至光照最外围的人,打开他们理解诸如他们的宗教能使他们接受的那类真理的能力。属灵之光本质上是神性智慧,它进入人的理解力,直到这种程度:他过去所获得的知识给予他一种感知它的能力。它不像世间的光那样穿越空间,而是穿越我们对真理的情感和感知。所以它在一瞬间抵达天堂的尽头。正是由于经历了这些阶段,所以才产生了灵界的表面空间或距离。关于这个主题的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04-1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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