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93.⑻女人照《创世记》所描述的那样实实在在地转变为男人的妻子。在这本书中,我们读到,女人是从男人的肋骨被造的,当她被领到那人跟前时,他说:
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称她为女人,因为她是从男人身上取出来的。(创世记2:22-24)
就圣言的灵义而言,胸部的肋骨无非表示属世的真理。熊口齿内所衔的肋骨(但以理书7:5)也是此意,因为熊表示那些在属世意义上阅读圣言,看到其中的真理却不理解的人。男人的胸部表示用来区别于女人胸部的根本和独特品质。这种品质就是智慧(参看187节),因为真理支撑智慧,犹如肋骨支撑胸腔。它们之所以具有这些含义,是因为胸部是属于人的一切事物集中所在的部位。
由此可知,女人是通过转录男人特有的智慧,也就是出于属世真理的智慧而从男人被造的;对该智慧的爱从男人被转到女人里面,从而变成婚姻之爱。这样做是为了叫男人不要爱自己,而是爱他的妻子。妻子出于其天生的性情,只会将男人所感受的自我之爱转化为对她的爱。而且,我还听说,这一切是通过妻子的爱实现的;只是无论男人还是妻子,都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正因如此,只要出于自我之爱恃才自傲,男人就不能以真正的婚姻之爱来爱他的配偶。
一旦理解了女人从男人被造的奥秘,就能看出,在婚姻中,可以说女人同样从男人被造或形成。这一切由妻子实现,确切地说,由主通过妻子实现,因为正是主将如此行的倾向注入女人。事实上,妻子把男人的形像接收到自己里面是通过将男人的情感变成她自己的(参看173节),以及将男人的内在意愿与她的意愿联结(对此,参看下文),还通过接受男人灵魂的生殖(对此,参看下文)。由此明显可知,女人照《创世记》内在所理解的描述通过诸如她从丈夫及其胸部所取得并植入自己的那类事物而转变为一个妻子。
404.(6)婚礼后的第一次结合是通过对知道的情感(译注:俗称求知欲)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情感。我们所说的婚礼是指人出生后的状态,即从一种无知的状态到一种聪明的状态,再从这种聪明的状态到一种智慧的状态。此处的婚礼不是指第一个状态,也就是完全无知的状态,因为这时没有出自理解力的思维,只有出自爱或意愿的一种模糊情感。这种状态是婚礼的前奏。在第二个状态,也就是一个人在童年时的状态里面有一种求知欲,如我们所知道的。正是藉着这种求知欲,幼童学会说话和阅读,然后逐渐获得属于理解力的知识。毫无疑问,正是属于意愿的爱实现这一切。因为如果爱或意愿不驱动,这一切是不会实现的。凡理性考虑经验的人都会承认,每个人出生后都拥有求知欲,并藉着这种求知欲获得知识,他的理解力通过这些知识逐渐形成、成长并完善。对真理的情感就来自这种求知欲,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当一个人出于求知欲而变得聪明时,与其说他被求知欲引导,不如说他被一种对在他所喜欢的问题,无论经济、社会问题,还是道德问题上进行推理并得出结论的情感引导。当这种情感被提升到属灵事物时,它就变成对属灵真理的情感。婚礼的初始状态就是求知欲,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对真理的情感是一种升华的求知欲;因为对真理的情感就是出于情感想要知道真理,并且当他发现真理时,就会出于情感的喜乐而吸收它们。
(7)第二次结合是通过对理解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感知。对凡愿意理性思考并研究这个问题的人来说,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从理性思考明显可知: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是理解力的两种能力,这两种能力在有些人身上合二为一,在有些人身上则不然。它们在那些愿意用理解力感知真理的人身上合二为一,但在那些只愿意知道真理的人身上则不然。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即:每个人都照着他对理解真理的情感程度而拥有对真理的感知。如果拿走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不会存在。相反,赋予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会照着对真理的情感程度而存在。凡理性完好无损的人都不缺乏对理解的感知,只要他拥有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前面已经说明,每个人都拥有理解真理的官能,这种官能被称为理性。
(8)第三次结合是通过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思维。对知道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理解真理的情感是另一回事,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又是另一回事。同样,对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真理的感知是另一回事,思维又是另一回事。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但在那些对它们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显而易见的。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因为对那些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之人来说,这些运作在思维中是同步发生的,并且同步时是无法区分的。当人的灵在身体里面思考时,尤其当他与其他人在一起时,他处于明显的思维之中;但当他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并由此进入对真理的感知时,就会处于灵的思维,也就是沉思之中。事实上,这种思维会沉入身体的思维,但会沉入静默的思维;因为它在身体思维之上,可以说视思维从记忆中所提取的元素在它之下,并利用它们要么形成结论,要么提供证明。但对真理的情感本身仅被感知为一种意愿的动力,这种动力来自存在于沉思里面作为它的生命,并且很少被注意到的某种快乐感觉。
由此可见,这三者,即对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和思维,是从爱中依次产生的,它们只存在于理解力中。因为当爱进入理解力时(这种情况发生在两者实现结合之时),它首先产生对真理的情感,然后产生对理解它所知道的东西的情感,最后产生对在身体思维中看见它所理解的东西的情感;因为思维无非是一种内在视觉。诚然,思维是首先出现的,因为思维是属世心智的一种官能。但思维照着来自对真理的情感的对真理的感知而最后出现。这后一种思维是智慧的思维,而第一种思维是从记忆通过属世心智的视觉所形成的思维。爱或意愿在理解力之外的一切运作,都与对良善的情感有关,与对真理的情感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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