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191

191.⑹夫妻里面的

191.⑹夫妻里面的生命状态在婚后会发生变化,并随着他们的心智通过婚姻之爱联结而发展。婚后夫妻双方所经历状态的连续变化取决于他们的婚姻之爱将他们的心智是联结起来,还是分开。这是因为婚姻之爱在不同的夫妻身上不仅多种多样,而且来回摆动。这爱在内心相爱的夫妻身上多种多样,因为对他们来说,婚姻之爱有交替的间歇期,尽管它内在不断保持自己的热。然而,这爱在仅表面相爱的夫妻身上则来回摆动;因为对他们来说,出现交替的原因不同于前者,也就是说,交替的出现是由于冷与热的交替。

这些差异背后的原因是,对仅表面相爱的夫妻来说,身体起主导作用,它的热向周围散发,迫使心智的低层与身体联结。但对内心相爱的夫妻来说,心智起主导作用,并促使身体与它联结。表面上看,爱似乎从身体升入灵魂;因为一旦身体陷入诱惑,这些诱惑就会经由眼目,如同经由一扇门进入心智,因而经由视觉,如同经由前院进入思维,并直接进入爱。而事实上,爱是从心智降下来的,并照着他们的性情而作用于低层部分。因此,有淫秽的心就有淫秽的行为,有贞洁的心就有贞洁的行为;后者支配身体,而前者受身体支配。


圣爱与圣智 #425

425.(20)被称

425.(20)被称为理性的理解力官能和被称为自由的行动官能仍旧存留。我们在前面(264-267节)已经讨论了人所拥有的这两种官能。人拥有这两种官能,是为了他能从属世的变成属灵的,也就是重生。因为如前所述,正是人的爱变得属灵并重生;这爱不可能变得属灵,或重生,除非它通过其理解力知道何为邪恶,何为良善,由此知道何为真理,何为虚假。当知道这一切时,它就能选择这一个或那一个;它若选择良善,就能通过其理解力被教导获得良善的方法。能使人获得良善的所有方法都已经提供。知道并理解这些方法是理性的功能,意愿并实行它们是自由的功能。还有一种愿意知道、理解并思想这些方法的自由。

那些根据其教会的教义认为,属灵或神学的事超越理解力,因此只需相信,无需理解的人,对这些被称为理性和自由的官能一无所知。这些人不能不否认被称为理性的官能的存在。此外,那些根据其教会的教义认为,没有人能凭自己行善,因此凡出于任何意愿的良善都不可为了得救而行的人,不能不出于宗教原则而否认人所拥有的这两种官能的存在。所以,那些确认这些观点的人死后也会照着自己的信仰而被剥夺这两种官能;他们不能享有他们本可以享有的天堂自由,而是陷入地狱自由;他们也不能凭理性享有天使的智慧,而是陷入地狱的疯狂。此外,令人惊讶的是,他们竟然声称这两种官能存在于作恶和思想虚假中;殊不知,行使作恶的自由就是奴隶,行使思想虚假的理性则是非理性。

但需要认真注意的是,自由和理性这两种官能不是人自己的,而是属于人里面的主;事实上,它们也无法被归给人当成他自己的,而是始终属于他里面的主;然而,它们永远不会从人那里被拿走;原因在于,没有它们,人就无法得救;因为没有它们,他无法重生,如前所述。正因如此,教会教导人们:人凭自己不能思想真理,凭自己也不能实行良善。然而,由于人只会感觉他凭自己思想真理,凭自己实行良善,故显而易见,他应当相信,他貌似凭自己思想真理,貌似凭自己实行良善。因为他若不这样相信,就要么不思想真理,也不实行良善,因而没有宗教信仰,要么靠他自己思想真理,实行良善,从而将神性之物归于自己。人应当貌似凭自己思想真理,实行良善,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从头到尾都能看出来。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