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190

190.⑸男人和女人

190.⑸男人和女人里面的生命状态在婚前和婚后是不同的。无论男女,婚前都有两种不同的状态,一种在有婚姻倾向之前,一种在有婚姻倾向之后。这两种状态的变化,以及由此而来的心智转变随着这些状态的不断发展而一个接一个地到来。但在此时间不允许我们描述这些变化,因为它们在不同的个体身上千差万别。从本质上说,婚前,婚姻的倾向仅仅是头脑中的想法,但这些想法在身体中变得越来越可察觉。而婚后,这些倾向的状态便趋向联结,以及生育。显然,这些状态不同于之前的,如同实现(realizations)不同于意图。

圣爱与圣智 #395

395.由于灵魂本质

395.由于灵魂本质上就是爱和智慧,人里面的这两者来自主,所以有两个接受容器在人里面被造,它们也是主在人里面的居所;一个为爱,一个为智慧。为爱存在的这一个被称为意愿,为智慧存在的这一个被称为理解力。由于主里面的爱和智慧是有区别的一体(可参看17-22节),并且神性之爱属于祂的神性智慧,神性智慧属于祂的神性之爱(34-39节),还由于这些从神-人,也就是主那里如此发出,所以主在人里面的这两个容器和居所,即意愿和理解力被主造为彼此有别的两个,然而在一切运作和一切感觉中又合为一体;在这些功能里面的意愿和理解力是无法分离的。

尽管如此,为使一个人能成为接受主的一个容器和居所,有必要为达到这个目的而规定,人的理解力能被提升到他自己固有的爱之上,进入他所不爱的某种智慧之光,他由此能明白并被教导:他必须如何生活才能进入这爱,从而享受永恒的幸福。然而,人们因滥用这种将理解力提升到其固有的爱之上的能力,使意愿成为爱自己爱世界的居所,使理解力成为确认这些爱的居所,所以摧毁了自己里面本可以成为接受主,也就是来自主的爱和智慧的一个容器和居所的那个元素。由此而来的境遇是:这两个居所,就是意愿和理解力,成了地狱之爱的居所,并通过确认支持这两种爱而成了在地狱被视为智慧的地狱思维的居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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