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187

187.⑶这些变化在

187.⑶这些变化在男人和女人身上各不相同,因为男人自创造时就是知识、聪明和智慧的形式,女人则是对男人里面的这些事物的爱之形式。前面(90—91节)解释了,男人被造为理解的形式,女人被造为对男人理解的爱之形式。由此可知,从小到大相继发生在男人和女人里面的状态变化都是为了完善男人里面的理智形式和女人里面的意志形式。这就是为何我们说,男人里面的变化不同于女人里面的。不过,无论在男人还是在女人里面,外在形式,就是身体形式,都照着内在形式,就是心智的形式而得以完善。因为心智作用于身体,而不是反过来。这就是为何天上的小孩子照他们才智的发展长得又高又漂亮的原因。世上的小孩子则不然,因为他们像动物一样被包裹在一具肉体中。然而,天上的小孩子和世上的小孩子在这一点上是一样的,即:在他们成长的过程中,他们首先倾向于满足其肉体感官的那类事物,然后逐渐倾向于影响其内在思维过程的那类事物,再逐渐倾向于以情感充满其意愿的那类事物。就在这时,即在从不成熟转向成熟的时候,婚姻的倾向也到来了。这是少女对少男的倾向,以及少男对少女的倾向。由于在天上和在地上一样,少女出于天生的谨慎隐藏她们对婚姻的倾向,所以那里的少男也没有意识到,并不是他们用爱打动了少女;其方刚之气也支持了这种表象(即:是他们用爱打动了少女)。然而,甚至连他们的这种方刚之气也是从女性所发出的爱之流注那里得来的,我们将在别处(223节)专门论述这种流注。上述考虑证实了这个观点的真实性,即:状态的变化在男人和女人身上各不相同,因为男人被造为知识、聪明和智慧的形式,女人则被造为对男人里面的这些事物的爱之形式。

圣爱与圣智 #414

414.(14)爱或

414.(14)爱或意愿同样能被提升,也能感知诸如出于天堂属于热的那类事物,只要它热爱在同一层级的配偶。我们在前一章和前面多处已经说明,理解力能被提升到天堂之光,并从这光汲取智慧。此外,我们在前面多处还说明,爱或意愿也能被提升,只要它热爱那些属于天堂之光或属于智慧的事物。然而,爱或意愿无法通过作为目的的任何名誉、荣耀或利益而被如此提升,只能通过对功用的一种爱,因而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邻舍而被提升。

由于唯独主出于天堂赐下这种爱,并且当人避恶如罪时,主就会赐下它,所以爱或意愿能通过这些方法被提升,没有这些方法则不能。但爱或意愿被提升到天堂之热,而理解力被提升到天堂之光。当两者都被提升时,两者的一个婚姻就会在那里进行,该婚姻被称为天上的婚姻,因为它是天上的爱与智慧的婚姻。这就是为何我们说,爱若热爱其在同一层级的智慧,就是它的配偶,也会被提升。智慧之爱,也就是适合人类理解力的真正的爱,就是来自主的对邻之爱。这和世上的光、热是一样的。光有热无热都可存在;光在冬天是没有热的,在夏天是有热的;当热和光共存时,万物就会繁衍生息。人里面的光若对应于冬天的光,就是没有爱的智慧;若对应于夏天的光,就是有爱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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