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87.⑶这些变化在男人和女人身上各不相同,因为男人自创造时就是知识、聪明和智慧的形式,女人则是对男人里面的这些事物的爱之形式。前面(90—91节)解释了,男人被造为理解的形式,女人被造为对男人理解的爱之形式。由此可知,从小到大相继发生在男人和女人里面的状态变化都是为了完善男人里面的理智形式和女人里面的意志形式。这就是为何我们说,男人里面的变化不同于女人里面的。不过,无论在男人还是在女人里面,外在形式,就是身体形式,都照着内在形式,就是心智的形式而得以完善。因为心智作用于身体,而不是反过来。这就是为何天上的小孩子照他们才智的发展长得又高又漂亮的原因。世上的小孩子则不然,因为他们像动物一样被包裹在一具肉体中。然而,天上的小孩子和世上的小孩子在这一点上是一样的,即:在他们成长的过程中,他们首先倾向于满足其肉体感官的那类事物,然后逐渐倾向于影响其内在思维过程的那类事物,再逐渐倾向于以情感充满其意愿的那类事物。就在这时,即在从不成熟转向成熟的时候,婚姻的倾向也到来了。这是少女对少男的倾向,以及少男对少女的倾向。由于在天上和在地上一样,少女出于天生的谨慎隐藏她们对婚姻的倾向,所以那里的少男也没有意识到,并不是他们用爱打动了少女;其方刚之气也支持了这种表象(即:是他们用爱打动了少女)。然而,甚至连他们的这种方刚之气也是从女性所发出的爱之流注那里得来的,我们将在别处(223节)专门论述这种流注。上述考虑证实了这个观点的真实性,即:状态的变化在男人和女人身上各不相同,因为男人被造为知识、聪明和智慧的形式,女人则被造为对男人里面的这些事物的爱之形式。
215.人们尚不知道,每个系列的最终元素,也就是说,功用、行为、作为、行动,就是一切在先元素的复合物和容器。功用、行为、作为和行动里面除了诸如动作里面的东西外,似乎什么也没有;而事实上,一切在先元素的确存在于它们里面,并且如此完全,以至于一无所缺。在先元素就包含在它们里面,就像酒在酒桶或酒瓶里、家具在屋里。在先元素并未显明,因为人们只能从外在看待它们;从外在来看,它们就是简单的活动和动作。这种情况就像当人移动手臂和手时,并未意识到以下事实:上千条运动纤维一起作用,产生了它们的每一个动作;而与这上千条运动纤维相对应的,则是人之情感和思维里面驱使运动纤维活动的成千上万的事物。这些行为因深藏于内,故未显明给任何身体感觉。
众所周知,若不通过思维发源于意愿,任何事都无法在身体里,或通过身体做成;由于正是这两者在起作用,所以情况必是这样:意愿和思维的一切元素都存在于行为中。它们无法分离;因此,看一个人的行动或作为,其他人就能判断出其被称为意图的意愿的思维。我已得知,天使只看人的行动或作为,就能察觉并看出实行者的意愿和思维的一切品质;第三层天堂的天使从他的意愿察觉并看出促使他行动的目的,第二层天堂的天使察觉并看出目的如此行动的原因。正因如此,在圣言中,经上常常命令作为和行动,并且经上说,通过行为就能知道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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