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186

186.⑵内在形式,

186.⑵内在形式,也就是其灵的形式,同样如此。该形式之所以随着人生命状态的变化而不断变化,是因为任何事物若没有一个形式是不存在的,正是状态创造了形式。因此,无论是说人的生命状态发生变化,还是说他的形式发生变化,意思都一样。人的一切情感和思维都在形式中,因而出自形式,因为形式是它们的容器。情感和思维若不存在于有形的容器中,甚至有可能就存在于没有大脑的脑壳里。这就像没有眼睛的视觉,没有耳朵的听觉,或没有舌头的味觉;众所周知,这些器官就是这些感觉的容器,容器就是形式。

我们之所以说,在人里面,生命状态、因而形式是不断变化的,是因为没有哪两种事物是完全一样或绝对同一的,更不用说多个事物了,这是智者曾经教导,并仍在教导的真理。例如,没有哪两个人的脸是一模一样的,更不用说许多张脸了。连续状态也一样,后一种状态永远不可能和前一种状态完全一样。由此可推知,人的生命状态,尤其他的内在状态永远在变化,因而他的形式也永远在变化。不过,由于这些考虑没有教导我们有关婚姻的任何事,只是为婚姻的相关知识做铺垫,还由于它们仅仅是基于理解力的哲学分析,有些人可能难以理解,所以,我们在此用这几句话带过。


圣爱与圣智 #57

57.正因如此,天使

57.正因如此,天使之所以为天使,不是凭他们自己,而是凭与神-人的这种结合;该结合取决于对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的接受,而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就是神,看似从神发出,其实在神里面。这种接受取决于天使运用他们照着理性来思考和意愿的自由将秩序的律法,也就是神性真理应用到自己身上的方式。他们由此貌似凭自己接受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爱的相互性也由此产生;因为如前所述,爱若不是相互的,是不可能的。这同样适用于世人。从前面所说的首先可以看出,宇宙的一切事物都是神-人的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的接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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