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9章 男人和女人的生命状态通过婚姻所产生的变化
184.对于何谓生命状态及其变化,学者和智者可谓了若指掌;但未受过教育的人和简单人并不明白,所以我必须先说一说这个主题。人的生命状态是指生命的品质。人皆有两种构成其生命的官能,即所谓的理解和意愿,故人的生命状态是指其理解和意愿的品质。由此清楚可知,生命状态的变化是指属于理解的事物和属于意愿的事物方面的变化。就这两个方面而言,每个人都在不断发生变化;不过,人在婚前和婚后所经历的变化是有区别的。本章的目的就是按以下顺序证明这一点:
⑴从婴儿直到生命结束,以及此后直到永远,人的生命状态不断在变化。
⑵内在形式,也就是其灵的形式,同样如此。
⑶这些变化在男人和女人身上各不相同,因为男人自创造时就是知识、聪明和智慧的形式,女人则是对男人里面的这些事物的爱之形式。
⑷在男人里面,心智能升入更高级的光;在女人里面,心智能升入更高级的热;女人在男人的光中感受她的热之乐。
⑸男人和女人里面的生命状态在婚前和婚后是不同的。
⑹夫妻里面的生命状态在婚后会发生变化,并随着他们的心智通过婚姻之爱联结而发展。
⑺婚姻还在夫妻的灵魂和心智里面产生不同形式。
⑻女人照《创世记》所描述的那样实实在在地转变为男人的妻子。
⑼妻子以种种隐秘的方式实现这种转变,这就是女人在男人沉睡时被造的意思。
⑽妻子通过将其意愿与丈夫的内在意愿联结实现这种转变。
⑾这样做的目的是使双方的意愿合二为一,从而使两个人变成一个人。
⑿妻子通过将丈夫的情感变成自己的实现这种转变。
⒀妻子通过怀着快乐接受丈夫灵魂的生殖实现这种转变,这快乐源于以下事实:她愿意成为对丈夫智慧的爱。
⒁就这样,少女转变为妻子,少男转变为丈夫。
⒂在有真正的婚姻之爱存在于其中的一个男人和一个妻子的婚姻中,妻子越来越变成一个妻子,丈夫越来越变成一个丈夫。
⒃他们的形式也如此逐渐从内在变得更完美和高尚。
⒄享有婚姻真爱的夫妻所生的孩子,会从父母那里继承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若为儿子,就会从该婚姻获得觉悟关乎智慧之事的倾向和能力;若为女儿,就会从该婚姻获得热爱智慧教导的倾向和能力。
⒅这是因为孩子的灵魂来自父亲,它的衣服来自母亲。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1.14受造宇宙中的一切事物都是神-人的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的接受者
55.众所周知,宇宙的一切事物都是神所造的;因此,在圣言中,宇宙以及属于它的一切事物都被称为“耶和华手的工”。有些人认为世界整体上是从无中被造的,并且他们对“无”所持守的是一种绝对虚无的概念。然而,没有一物能从绝对虚无中产生,这是一个公认的永恒真理。因此,作为神的形像,因而充满神的宇宙,只能在神里面从神被造。因为神是存在本身,凡存在之物必出于那存在本身。从没有存在的无中创造有,这是完全矛盾的。
然而,在神里面从神被造之物并非神的延伸,因为神是存在本身,而受造物里面没有任何存在本身。如果受造物里面真的拥有任何存在本身,那么它将是神的一个延伸,而神的一个延伸就是神。
天使对此的观念如下:在神里面从神被造之物,就像对人来说,来源于他的生命的某种事物,但生命却从这种事物中抽离出来;该事物的性质虽与其生命一致,却不是他的生命。天使通过存在于其天堂中的许多事物证实这一点,他们说,这些事物在神里面,神也在这些事物里面;然就其存在而言,它们并非系神的神之物。天使用来证明这一点的许多事物,我会在下文作出说明,本节只提供上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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