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80.(21)这爱的状态是纯真,平安,宁静,亲密的友谊,充分的信任, 全心全意、竭尽所能为对方行一切良善的相互渴望;所有这些事物都会带来祝福、幸福和快乐;并通过他们永恒的享受带来天上的幸福。
所有这些之所以都在婚姻之爱里面,因而出自它,是因为婚姻之爱的源头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而该婚姻出自主。爱的性质是这样:爱渴望与它衷心所爱的对象交融,事实上,渴望给对方带来快乐,并从对方那里寻求自己的快乐。主里面的神性之爱对于主造为从祂自己发出的爱与智慧之容器的人,更是无限如此。
由于主造人是为了接受这些,即造男人是为了接受智慧,造女人是为了接受对男人智慧的爱,故祂将婚姻之爱注入人的至内层,因为婚姻之爱是赋予一切祝福、幸福、喜乐和愉悦的手段,它们连同生命唯独从主的神性之爱通过神性智慧发出并流入人里面。因此,它们流入那些处于婚姻真爱状态的人里面,因为唯独他们是这一切的接受者。之所以提及“纯真,平安,宁静,亲密的友谊,充分的信任, 全心全意、竭尽所能为对方行一切良善的相互渴望”,是因为“纯真和平安”属于灵魂,“宁静”属于心智,“亲密的友谊”属于胸腔,“充分的信任”属于心,“全心全意、竭尽所能为对方行一切良善的相互渴望”则由于这些而属于身体。
387.人的心智就是他的灵,灵就是这个人,因为心智是指人的意愿和理解力的一切事物,这些事物在脑里面存在于它们的最初成分中,在身体里面存在于它们的衍生成分中。因此,就其形式而言,它们就是人的一切事物。正因如此,心智,也就是意愿和理解力,可任意驱使身体及其所有组成部分。身体不是在做心智所思想和意愿的任何事吗?心智不是在竖起耳朵倾听,指挥眼睛观看,摇动舌唇说话,驱使手和手指做它想做的任何事,驱使脚走到它想去的任何地方吗?那么,身体不是顺从心智的工具,又是什么呢?若非心智在身体里面存在于它的衍生成分中,身体能是这样一个工具吗?认为身体顺从,仅仅因为心智是如此意愿的,这合乎理性吗?在这种情况下,它们必是两个,一个在上,一个在下,一个发令,一个听从。由于这根本不合乎理性,所以可推知,人的生命在脑里面存在于它的最初成分中,在身体里面存在于它的衍生成分中,如前所述(365节);此外,生命怎样在它的最初成分中,就怎样在整体和每个部分中(366节);通过这些最初成分,生命从每个部分存在于整体中,从整体存在于每个部分中(367节)。前面的章节已经说明,心智的一切都与意愿和理解力有关,而意愿和理解力是从主接受爱和智慧的容器,爱和智慧这两者则构成人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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